上栗一男子被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民生   2024-09-02 17:03   江西  

一起来看看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8月31日,我乡接群众举报发现,鸡冠山乡豆田至庙背乡村公路上出现了一堆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我乡形象,鸡冠山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并就目前全乡建筑垃圾处置和监管工作亲自抓落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将以此为案例对全乡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进行排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栗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并下达执法文书,对杨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罚款处理的决定。

鸡冠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清理,随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大队、鸡冠山派出所、鸡冠山乡执法队等多个部门配合,共同侦办开展立案调查,调取路段附近的天网监控,经过一天一夜大量走访调查、视频追踪,最终明确锁定了涉案人员和涉案车辆信息。


处罚依据和结果

      经现场查实,涉案车辆为上栗县波司登服装品牌店运输建筑垃圾,当事人杨某某对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栗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并下达执法文书,对杨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罚款处理的决定。

鸡冠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写保证书摘抄相关建筑垃圾法律法规,此外,对其当事人杨某某下达执法文书和暂扣车辆。

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土地资源,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还容易藏污纳垢、滋生病害,严重危害市民卫生健康安全。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下一步,鸡冠山乡将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集中执法力量,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严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创建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对发现随意倾倒、堆放、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欢迎广大乡亲们积极向城管执法队举报,一经核实,从严查处,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小贴士

法律法规: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法律责任: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微鸡冠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往期推荐


1、企业招聘看过来!技能+1

2、大动作!上栗一知名餐饮品牌刚刚宣布…

3、就业之家搭桥梁 让百姓就业之路更加通畅


微上栗海会文化
微上栗—上栗本地生活平台(订阅号:wsh_sl)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