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肇事逃逸!九江曹某落网!

体娱   2024-11-11 13:21   江西  


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办?

总有人心存侥幸:

“周围没人认识我

“应该没有人看到”

但天真的你真的以为可以一走了之吗?


10月29日18时17分许,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蔡岭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蔡岭镇王会坂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受伤倒地,而肇事驾驶人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确保伤者及时送医,安抚好伤者家属情绪后,民警仔细询问了事故发生经过,得知的线索只知道是一辆白色的车
经过现场实地勘查、走访事故周边往来人群、询问目击证人及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路段视频监控后,办案民警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非标白色四轮车。在走访调查时,因该路段属于农村乡道,视频监控并未全面覆盖,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的难度。
办案民警带领中队成员克服困难,追溯白色电动车轨迹源头,扩大搜寻范围,办案民警兵分两组,一组成员在事故现场调查走访,一组成员将监控视频帧帧回放,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抽丝剥茧般的层层筛查排查,最终成功锁定了肇事驾驶员曹某及肇事车辆。
11月2日上午,肇事逃逸驾驶人曹某落网,在铁证面前,曹某承认了其驾驶非标四轮车撞到行人后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扣留其逃逸车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 律 小 贴 士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伤员,可个别肇事者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责任,殊不知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处15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赔付。《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
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来源:都昌交警

编辑:沈秦
责编:余芬
复审:黄友光
监制:刘戬

出品: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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