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林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丰城、奉新和靖安等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丰城市金数来废旧金属拆解园区、奉新县好旺石矿厂和靖安县石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地,查看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发展、企业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等情况。
韩林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做好长江保护工作。要把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法律各项规定,强化法定责任落实,加大法律宣教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法律有关规定落地落实落细。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抓紧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扎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提升宜春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为全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宜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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