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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
2025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属各高校,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幼儿园、小学、初中于2025年元月17日(农历腊月十八)放假,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
2.普通高中于元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于2月7日(农历正月初十)正式开学。
3.义务教育段教师于元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放假,于2月11日(农历正月十四)返校办公。
4.中职学校、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确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若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各地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放假和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合理利用寒假前时间,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好质量监测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分层分类开展校情、教情、学情总结分析。
(二)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地各校利用假期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省、市“双减”政策要求。各县市区不得组织义教段期末统一考试,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区域性监测和考试活动,不得公布考试排名,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假期集体到校补课、上课。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对违规隐形变异、顶风而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校要为学生家长提供科学的假期教育指导,有针对性优化假期作业设计,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三)科学做好师生健康指导。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冬春季流行性疾病防控专题教育,倡导师生员工及家长自觉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师生离校前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杀,彻底清运校内垃圾。
(四)细致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交通事故等的发生。教育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及时发放各学段《寒假安全温馨提示》、责任书(告知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至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制作)。各地各校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五特学生”(特殊困难、特殊家庭、特异体质、特异心理、特困家庭)。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落实关心关爱。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活动,假前,有针对性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寒假期间要通过家访、线上沟通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密切家校协同,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六)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要求和责任,严格报告制度。各地及市直学校、直属单位于2025年元月15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荆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荆州市教育局、荆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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