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的背包落在了出租车上,里面装了重要的证件和银行卡,可以帮我找找吗。”
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许我巡警大队工作人员刘维东,朱帅在进行日常巡逻工作中,接到一起群众求助警情, 肇东市居民孙某,石某在市防疫站乘坐出租车至肇东市火车站 二人在下车后将随身的黑色皮质挎包遗落在出租车内,经初步了解,包内有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1000多元及黄金首饰10克等财物,为了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经工作,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孙某 石某乘坐的出租车司机李某,并在第一时间将双方约定在肇东市公安局见面交接该黑色挎包及包内的财物,经孙某,石某二人确认是其本人丢失的挎包并且包内的财物无一丢失,求助者表示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万分感谢。
供稿:巡特警大队
排版:王 鑫
初审:牟金辉、乔鑫
复审:孙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