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到汕头融媒,参加由市直机关工委和汕头融媒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回音壁》广播直播节目,回应市民咨询的问题。
WHAT
回音壁
对于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以及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橄榄台”客户端、“汕头民声热线”微信公众号收到的问题,相关领导在本期《回音壁》中是这样解答的☟☟
【答复】建议按照属地原则,咨询华侨试验区相关部门。
关于“楼梯扶手安装不规范”的问题,经施工方现场对接市民核实其诉求,市民表示该处楼梯扶手未安装在墙体处不合理。施工方表示该处楼梯扶手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规范施工,该小区为建成已久的老旧小区,由于楼栋内墙面风化严重,在墙体加装楼梯扶手牢固程度不够易产生安全隐患,为保障老人小孩上下楼的安全性,设计对该小区楼梯扶手进行全面提升配套,结合该小区实际情况,将楼梯扶手安装在较为坚固的楼梯中间分隔处,以增加楼梯扶手抓手面积及着力点,满足住户上下楼梯的安全需要。
【答复】据了解,时代公馆因建设与总包单位工程结算未达成一致等原因,目前正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项目建设处于停工状态。据了解,案件正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排期等待审核,开发商表示,待案件开庭审判结束后将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完成交房任务。
【答复】接到市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属地管理部门金平区住建局进行核查处置,情况如下:由于该业主提供的四方协议资料未加盖该汽车销售公司公章,被物业服务企业退回,物业服务企业已向该业主进行解释并要求该业主完善相关材料,待该业主申报的四方协议资料盖章完善后,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反馈其小区的业主申报地下车库负一层安装汽车充电桩的事项均按流程正常推进,有需求的业主按程序申报办理后已完成安装,并不存在不同意盖章办理的情况。金平区住建局已于10月14日电话联系市民告知情况。
【答复】据了解,新宸湾二期项目由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9栋原定合同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由于开发企业资金短缺,造成工期延迟,暂无法达到交付条件。新宸湾项目负责人表示未交付的9栋力争10月30日前,最迟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工作。
【答复】爱群巷为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目前该片区改造施工已完成并移交至属地街道进行管理。接诉后我局督促金平区住建局第一时间落实施工单位排查整改,经施工方对接投诉人现场排查,经施工方查询施工图纸确认,该楼栋排污管已接驳化粪池进行排污,堵塞位置为该楼栋一楼住户(吴先生)后期自行加设排污管排污井位置。已落实施工单位协助解决,目前施工方正在现场排查堵塞原因,堵塞问题待排查后进一步进行解决。
【答复】该内容属于城市管理范畴,建议咨询市城管局。
【答复】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我市2025年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将采用新建、配建等多方式筹集。由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受收购价格、户型、面积和开发商意愿等多因素影响,目前我市暂无适合收购的存量商品房项目。
【答复】据了解,目前项目整体已基本完工,并通水、通电,目前处于收尾整改提升阶段;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已完成。目前正在跟自然资源部门就规划核实推进事宜沟通中,具体交房时间未定。我局已多次约谈檀悦府项目有关负责人,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竣备手续,尽快将房子交到业主手里。
【答复】噪音监管属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建议由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同时,我局将落实下属组织实施的项目按主管部门要求加强隔离噪音措施。
【答复】关注我市天然气管道价格,一是可以通过关注“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微网厅,即可在信息查询栏的“价格公示”查询燃气气价及相关价费公示。二是可以到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线下营业厅公示栏进行查看。
【答复】我局已将反馈的问题转各区县城镇老旧小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排查,发现类似问题抓紧落实整改。
【答复】一般来说,目前我市加装电梯每梯费用多数在50-65万元之间,但由于业主对电梯安装的品牌、体积、档次、楼层等各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且电梯价格受市场因数影响较大,因此加装电梯的最低费用无法准确给出。建议您在选择电梯品牌及施工单位时,可货比三家,咨询多家电梯安装公司的方案、报价等,综合考虑确定。
【答复】可向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反馈。
【答复】建议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和属地道路管理部门的意见。
【答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新建商品房、“三旧改造”等项目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随着政策的实施,未来人才住房供应将逐步增加。目前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分配公告已向社会公布,有意向申请的人才可向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届时将按规定予以分配。
【答复】金平区住建局反馈,新天花园为区更新局组织实施的拆迁补偿安置房项目,经向区更新局了解,该局表示安置区二期将按批次陆续移交,具体以实际为准。
【答复】安装测速仪及对超速行驶车辆的查处属交警部门职能。请直接向交警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答复】由我局负责组织的汕头市海滨长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长廊步道已于2021年改造完成并开放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受流动电动车及作业车等外力碾压影响损坏严重,对此已落实施工单位配合多次修补。但因长廊日常活动人群较多,出现问题反复,下来将加强与长廊管养单位的沟通,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市民活动安全。
【答复】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文件精神,住房租赁补贴主要针对的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下阶段,我局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公布住房保障准入标准,逐年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帮助更多符合条件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答复】近期,市城管局正在组织实施汕头市老城开埠区排水管网建设及设施提升工程以及汕头市龙湖沟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及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市城管局。
【答复】建议向城轨建设项目的监管部门,即交通运输局咨询。
【答复】根据《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有关内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其中基础类改造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等公共部位修复等。因此在进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实施单位会征求居民需求和意见,再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因改造资金、力量有限的原因,一般不对外墙做全面改造的计划,但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修补的建筑物屋面,会进行排危性修缮。
【答复】物业服务人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2024年3月1日修订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禁止行为。我局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答复】海滨路东延项目目前金环南路至双园路路段已开放交通,正在进行龙湖沟桥的施工,但受国际集装箱码头用地搬迁问题影响,在国际集装箱码头片区路段约500米无法进场施工,导致海滨路东延路段无法开通。下来将继续跟进国际集装箱码头用地交付情况,力争在移交施工场地后尽快完成海滨东延路段建设,早日开放通车服务市民。
【答复】我市现行购房政策对购房群体未作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可在我市购房落户。同时,为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质量,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安全、经济的居住环境,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我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我市范围内,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位于龙湖区嵩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北侧,计划于今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新增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77套,具体准入条件以龙湖区政府公布为准。
我局要求龙湖区住建局会同属地街道继续加大对该小区的检查力度并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小区物业服务相关工作。
【答复】该项目为交通项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我市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摸查工作,按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直接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汇总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如您的情况确实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可列入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财政部门将会给予部分财政资金补助。如有不清楚的,可直接致电您所属区域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
经以上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列入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象并实施改造。
【答复】体育场建设的相关内容应由其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统筹,建议咨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局。
【答复】在建设精装房方面,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强制推行精装房的政策,仍以推广鼓励为导向。我市部分企业在商品房项目开发过程中,推出精装房,缩短了业主入住时间,节约了生活成本,成为一种新的市场走向和趋势,但由于我市群众装修个性较强及消费层次差异,我市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仍以“毛坯房”为主,汕头市目前还未有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在推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方面,政府部门出台了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建造绿色、低碳、节能、智能、安全为特征的房屋产品。在建设多样化户型、实施购房优惠方面,政府部门引导企业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但企业经营还是以市场化为前提,主要由企业根据项目定位、成本核算、规划要求等要素自行决定房屋产品的建设模式。
【答复】据了解,目前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汕府〔2023〕65号,下称《通知》)开展相关工作,试点时间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根据《通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反映”精神,建议您可致电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咨询相关问题。
【答复】据了解,礐石轮渡码头西南边烂尾项目为礐石百欣旅游区“百欣水上欢乐世界”项目,根据职能具体情况请向城管部门咨询。
【答复】近年来,为方便市民出行,我市部分随路改造的人行天桥已配备垂直电梯,即有天桥加装电梯。建议咨询城市管理部门。
【答复】历届房展会中,管理部门不定期以驻点服务、设置咨询展台、设置政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房地产政策宣传,接受观展市民咨询。以后展会中,管理部门将根据具体展会的组织形式、市民需求、工作需要等情况,继续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同时,管理部门仍将继续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报刊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答复】建议各区县在借助开展“百千万工程”的契机,增设更多便民场馆和看台,同时,乡村体育场馆的建设、设计方也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建设经验,因地制宜,更好服务赛事。
【答复】泰山路与长江路交界正在新建前往汕头站新站房的匝道桥,建成后不改变原泰山路辅道的宽度,不影响通行。目前通行缓慢是匝道桥的施工建设过程,采取交通疏导措施。
【答复】建议该事项按照属地原则咨询轮渡礐石码头的相关主管部门。
【答复】您所提的新建住宅如果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的,在《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下称《办法》)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职责分工,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的精神,该问题应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解释为准。如您对农村村民住宅层数的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向自然资源部门咨询。
【答复】浦江路口未来规划建设仍保留平交,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仍通过斑马线通行,无需新建天桥。
【答复】该项工作非我局职能范围内。
【答复】海滨路东延项目受国际集装箱码头用地搬迁问题影响,在国际集装箱码头片区路段约500米无法进场施工,导致海滨路东延路段无法开通。关于国际集装箱码头用地搬迁具体事项,建议咨询市土储中心。
【答复】感谢您对我市新建居住区环境配套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所提的问题属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能,建议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咨询。
【答复】近年来,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多方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扩宽房源供应,增加房源供给。目前龙湖区范围内,由区政府投资新建的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位于龙湖区嵩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北侧,计划于今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新增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77套,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具体准入条件以龙湖区政府公布为准。
【答复】据了解,该楼为汕头金穗大厦,处于闲置待盘活状态,并非烂尾楼,产权归某金融机构所有,目前该金融机构正在研究有关方案推动该楼的盘活处置。对城市里烂尾楼的盘活整治办法:从外地整治烂尾楼的经验成效来看,对于整治烂尾楼,一般采取项目续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政府收回等措施进行整治处理,最终还是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一楼一策”解决遗留问题。
【答复】该项目为金平区建设项目,建议咨询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建议按照属地原则咨询潮南区相关部门或者涉及体育工作主管部门。
【答复】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金园工业片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陇头通用厂房工程)是金平区的实施项目,具体详情建议咨询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答复】对中心城区少数崎岖破损道路及内街小巷的路面进行修补,消除坑洼等事项属于城市管理工作,建议该项具体内容咨询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即市城管局。
【答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按照《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2021年全面开始,计划在5年内改造627个老旧小区(金平425个、龙湖43个,澄海44个、濠江29个、潮阳85个、南澳1个),涉及4635栋楼房、16.25万户居民。实际上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共有722个,预计惠及居民将达到19.51万户,目前已开工改造小区625个。其中,2024年开工改造的小区数85个,还有剩下39个小区预计将在年底前开工。下一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区将结合自身实际谋划2025年的改造项目。
【答复】(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进行处理。房屋超过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等情况将视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二)具体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购房者的房屋保修情况可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四)建设单位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牵头单位,应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对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应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按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做好保修工作。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由房屋所有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施工单位实施质量保修。
【答复】(一)一般来说,目前我市加装电梯费用多数在50-65万元之间,但由于业主对电梯安装的品牌、体积、档次、楼层等各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且电梯价格受市场因数影响较大,因此加装电梯的参考价无法准确给出。建议您在选择电梯品牌及施工单位时,可货比三家,咨询多家电梯安装公司的方案、报价等,综合考虑确定。(二)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府〔2024〕35号),从2024年起,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四层及四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一个梯口由市、区财政分别补贴4万元,合计8万元。(三)电梯建成投入使用后,维护管理工作由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不参与相应的维护管理工作。
【答复】金环路拓宽涉及道路红线问题,目前暂无拓宽该路段的计划。
【答复】该项目为铁路项目,建议咨询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单位职责职能,一大批市政道路建成通车方便市民通行,一大批的老旧小区通过改造更新各项功能得到显著提升。关于网友提问的“住建局会更名为“住更局”等问题,因涉及到关于我局职责职能调整的重大问题,需要上级部门作出明确决定后,才能会同有关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
经以上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列入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象并实施改造。
【答复】该项工作非我局职能范围内。
【答复】既有天桥加装电梯,建议咨询城市管理部门。
【答复】该项内容属于城市管理范畴,建议咨询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部门。
答:人行天桥设施的主管部门为市城管局,建议咨询市城管局或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足球设施的建设问题建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城市体育馆建设中统筹考虑。
【答复】据了解,小区配套肉菜市场所有权人一直在开展招商工作,因周边商业氛围不足,一直没有商家进驻。
【答复】建议咨询市卫健局。
【答复】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其中完善类改造内容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包括拆除违建,完善绿化、照明、无障碍设施……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该类项目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宜改即改。建议有此类需求的居民关注所处小区的改造时间,积极向当地社区、街道反馈改造需求,共同促进小区文化建设。
【答复】潮汕大桥项目为龙湖区项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山路快速化二期在项目具备建设条件的前提下,拟于2024年底启动建设。
【答复】该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相关情况,建议咨询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口袋公园建设为市城管局主导,建议咨询市城管局。
【答复】该项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咨询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据了解,目前水蓝湾三标段两栋建筑已完成主体封顶(其中第10幢已完成外墙工程),原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近期由于出现工人要求提前结算工资,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展,目前已处理完毕,开发商预估完工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来,住建部门将紧盯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在保障工程质量基础上,推动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指导,建设资金将不低于15%的比例转入农民工专户,按要求拨付农民工工资,促进项目竣工验收,尽快完成交付工作,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答复】建议按照属地原则,咨询华侨试验区相关部门。
关于“昔日绿化地也不见,车位日益拥挤,充电桩分布不均,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的问题,该社区建成年代较早,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根据设计图纸结合小区现场情况进行,调整部分绿化,新增规划停车位以解决住户停车难的问题。施工前邀请属地街道等单位参加初步设计评审,施工方案在施工前也在小区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异议的反馈。由于老小区先天停车空间有限,社会发展汽车普及,车位不足是正常情况,只能通过加强管理予以改善。充电桩加设属于改造后由街道引入规范化管理的内容,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属街道执法部门负责。目前该小区改造已完工并移交由街道、居委进行管理。后续我局将积极推动属地街道加快该小区的改造后续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加大违章占道经营的查处力度。
【答复】该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向宣传相关部门咨询。
地址:长平路财政大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所有办理事项均已发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对办理范围、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方式和流程、时限等均有具体说明,申办人按照各事项的办理指南进行申报即可。各事项的办事指南可在市住建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查询并下载相关的申报表格模板。
【答复】按照省指挥部《关于做好第二批典型镇、典型村培育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2024年,我市将打造6个省级典型镇(澄海区东里镇、澄海区莲下镇、潮阳区金灶镇、潮阳区谷饶镇、潮南区陇田镇、南澳县深澳镇)。同时,按照市指挥部《关于报送2024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推荐名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选定20个市级典型镇(街道)(金平区鮀莲街道、石炮台街道、东方街道,龙湖区鸥汀街道、龙腾街道、珠池街道,濠江区达濠街道、马滘街道、滨海街道,澄海区凤翔街道、上华镇、莲上镇,潮阳区棉北街道、金灶镇、铜盂镇、贵屿镇,潮南区胪岗镇、司马浦镇、成田镇,南澳县深澳镇)。目前,各区(县)正按照典型镇(街道)培育要求,抓紧推进建设工作。
2024年9月13日,我局转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展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摸排工作,如有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可向所属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申请。
目前全市已开工改造小区625个,总投资33.20亿元。2024年计划新开工小区124个,总投资 8.20亿元,将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实现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并定下“开工改造60个城镇老旧小区”的工作目标。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前谋划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截止目前,今年已开工改造小区达85个,超前超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下一步,全市准备提前谋划“十五五”计划改造项目。
【答复】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一区一案”、“一楼一策”原则,要求各区县因地制宜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优先实行基础类改造,重点改造雨污分流等水、电、路、气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建筑物本体改造与修缮、区间道路、给排水设施、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燃气改造、通信设施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在此基础上,根据社区条件和居民意愿进行完善类和提行类改造,完善改造或建设小区充电设施、停车设施和公共绿地空间等居住环境配套设施,提升改造或建设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智慧化设施、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做到能改则改和宜改即改。
【答复】居民可以在网上公布的《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查询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明细,没有列入改造规划的小区可向所在地的街道、居委询问相关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原则按照改造规划推进,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建议各区县在原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摸查底数,查漏补缺,针对部分群众反响强烈、问题集中突出、资金来源有保障的小区,适当调整计划。例如,金平区有意向在完成十四五规划计划425个小区的基础上,2024年和2026年增加130个小区实施改造。
【答复】加装电梯原则上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24〕35号)执行,鼓励提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居民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开挖地面,造成重复扰民现象。但是在资金使用上,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四层及四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一个梯口由市财政补贴4万元。同时,按照一个梯口1万元的标准,市财政对增设电梯所在地的社区居委进行奖励,作为其日常工作经费。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同时按照市级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同等额度进行补贴和奖励”,鉴于市、区两级都有专项资金补助,因涉及资金重叠问题,加装电梯不建议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
(3)家庭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人。
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标准放宽到公布标准的110%。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分配原则
(六)对已轮候到位的申请人,放弃本次选房机会,选择继续轮候的,优先进入下一轮选房。两次在选房前放弃选房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住房租赁资格,取消轮候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市人才住房。
租赁补贴协议补贴期为5年,补贴期届满前3个月可申请租赁补贴续补。租赁补贴续补实行工作日受理,受理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综合窗口。
新豪湾二期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封顶,已经拆除外墙绿网和脚手架,正在完善装修、电梯和园林等工程。2024年8月23日,保利公司、宜华公司已经完成办理预售许可证,下来继续推进网签备案工作,确保明年完成保交房任务。已全力协调龙湖区政府解决项目区间路铺设,目前正在制订道路建设方案,关于适龄儿童入学就读问题,经咨询教育部门,可入读周边周厝塭小学、培英学校。若还有其他疑问,可参加保利公司、宜华公司在每月28日左右举行的购房人代表见面会。
【答复】佳兆业印月府是我市重点关注项目,已于2022年9月15日启动复工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按相关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实行“以销定产、良性循环”的营销策略,转为正常项目销售。2023年9月28日,已取得1-4栋及其地下室车位的预售许可证。目前,印月府项目1、3、4栋已经交房,2栋已转现房销售,5-8栋正在推进建设中。
华侨试验区璟玺园项目正在华侨试验区牵头下,协调华融集团,推进项目重组融资工作,争取重新启动建设。
(4)成功举办“2024汕头房企荟萃嘉年华”。本次展会于10月1-5日在小公园景区内举办,组织了57家单位超70个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参展企业数为我市历届展示展销会最多。利用国庆旅游黄金节点和小公园网红景点热度,通过汕头新闻、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等媒体,广泛开展活动内容宣传,为我市房地产企业提供人流多、曝光强的展示机遇和平台,期间到访人数约50万人次。同时,通过公众号、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制造热门话题,宣传内容达70余项,总播放量(阅读量)超100万人次,小红书及视频类平台点赞评论数近1万次。
【答复】根据现行规定,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后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5元,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独立非住宅物业(含车库、车位)参照高层住宅的标准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6年12月31日(含)前,我市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元。
(2)未设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居民委员会协助组织实施。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候补委员更换等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奖励)申请表》的电梯项目代理人为全权代表本梯全体业主办理相关手续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代表全体业主认可,提供办理手续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必须与申请表电梯项目代理人为同一人。
【答复】这个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是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三是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答复】一般来讲,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开发单位是质量投诉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商品房交付购房户使用时,必须向购房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承诺的和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的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住户应向开发单位投诉,开发单位接到投诉后应积极组织处理。对于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住户还有几种处理问题的途经:一是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二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禁止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住宅室内违规装饰装修问题,经调查,通常存在改变了原有的使用功能,改变了外观,改动消防设施,占用了物业共用部位等情况,涉及多个部门执法职能,我市已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3]124号)文规定:对涉及多个部门,难以确定牵头部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泰山路(黄泰立交—汕昆高速出入口)改造工程,南接黄泰立交,北至海河路,途径浦江路、淮河路、汕汾路、东厦路、金新路、汕樟路、龙江路等路口,全长约5.1km,规划红线宽度60m,为城市快速路。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主线高架桥1座,连续上跨浦江路、淮河路、汕汾路、东厦路、金新路、汕樟路、龙江路,桥梁总长约4.6km,标准段桥宽26.7m;沿线设置匝道桥并配套设置道路标志牌、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系统、道路照明系统等。工程已完成立项工作,正在完善前期专项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答复】一是经济。管道天然气比管道石油气便宜(目前约10%-20%);二是安全。天然气密度比空气轻,一旦泄露极易挥发,液化石油气反之;三是清洁。全世界公认的清洁能源,碳排放远远少于石油气;四是稳定。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随着粤东天然气输气管线的建设,管输天然气将到达我市,汕头市将拥有更加安全便宜的天然气气源,今后管道石油气将逐步置换为管道天然气。
新建住宅管道气工程在建设环节应全部安装自闭阀,对既有管道气居民用户推广加装自闭阀。如果您是既有管道居民用户,出于安全考虑,建议您安装自闭阀。
【答复】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3条、《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第7.3.1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如果您家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设置在室内;(2)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3)燃气具使用超过8年。(4)其他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灶具。则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更换燃气灶具。
【答复】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条第1款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的第8.2.2条的强制性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门应设门”。以上条款制定的主要目的为:将室内设置燃具的场所与人员休息和聚集的场所在空间上分隔开,以防止泄漏的燃气和烟气流入起居室和卧室而引发着火、爆炸或中毒死亡事故,最大程度的保障人身安全。因此,如开放式厨房如未按要求加装厨房门,燃气公司有权拒绝供气。
【答复】钢瓶的新与旧只是一种表面的感觉,关键是钢瓶是否可以安全使用,主要看钢瓶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在钢瓶上有国家标准、生产和截止年限及下次检测日期等)。按照标准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2年,每四年检验一次,超过使用期限的钢瓶按报废处理。因我市地处沿海地区,气瓶腐蚀比较严重,如气瓶出现局部损坏就必须强制报废。如煤气店送来的钢瓶是过期未检瓶,您可以拒收,并可以对销售过期瓶的煤气店向各区县住建局或市住建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88572045),我局将予以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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