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已结束,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所有入闱体检的考生,具体入闱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1.集合时间:12月28日(周六)上午6:30。
2.集合地点: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大厅。
(二)萍乡技师学院教师岗位和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500元,因不能携带手机入场,请自带现金)。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7.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不再另行公布考察名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99-6834755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监督电话:0799-6832764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萍乡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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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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