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一)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副厅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以专业评审评估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
(二)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院为副厅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全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等工作。
招聘岗位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2.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6.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一经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8.报考人数未达1:5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493133546@qq.com)进行报名,在邮件主题处及压缩文件包名称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如:应聘01项目评审岗+某某大学+姓名某某某(硕士或博士)+某某专业)(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10M)。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4.报名时须提供的附件材料有:
①《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见附件3)。
②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⑤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即由负责保管考生档案的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9月以后。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0月。
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⑨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5.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3.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等后续事宜将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网址:http://drc.jiangxi.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须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聘用及待遇
1.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91--88915326,0791--88915361
联 系 人:许老师、廖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pdf
附件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省发展改革委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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