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6)
(城区会善社区)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区会善社区居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38宗宅基地38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6)
(城区东南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区东南街村村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13宗宅基地13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6)
(城区西北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北街村村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8宗宅基地8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6)
(城区城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来源丨 祁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