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南左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南左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59宗宅基地59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前营村西高堡组)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前营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4宗宅基地14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沙堡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沙堡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42宗宅基地42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塔寺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塔寺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29宗宅基地29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西阳羽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西阳羽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0宗宅基地10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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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3)
(贾令镇左墩村范公组)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贾令镇左墩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31宗宅基地31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来源丨 祁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