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重型半挂牵引车多次超载,被执法部门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整改,漳州台商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两部大货车的实际所有人刘某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2024年10月10日,台商区交警大队通过大数据平台研判发现,两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分别为赣C5XXX9、赣C3XXX5)多次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00%以上且车货总质量达100吨以上(即“百吨王”),被处罚后仍不整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查缉。
经布控拦截,10月10日15时10分许,赣C3XXX5号、赣C5XXX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分别在疏港大道保生路路段、龙池大道流传村路段被接连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刘某斌为两部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实际所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他明知赣C5XXX9号、赣C3XXX5号多次车货总质量达100吨以上被行政处罚,属于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整改却拒不执行,涉嫌危险作业罪。
台商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斌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10月11日,台商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斌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斌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刘某斌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台商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玲 郑秀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