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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9岁的女孩,背负55万元债务,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下发限制高消费令。女孩是如何欠下55万元的?这个被称为“史上最小老赖”的女孩,在声势浩大的舆论浪潮中引发热议。 每个案件都有其背后的复杂性,法本无情,但立法的本意和司法解释精神,应该是审慎、善意、文明和公平。每起案情的背后,都有值得我们的深思的东西在里面,在9岁女孩成“老赖”的舆情事件中,如何保护千千万万公民的合法权利?怎样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岁孤女成老赖现象值得关注。 在郑州,9岁女孩陈蔓(化名)的父亲陈某某沉迷赌博,欠债数十万元,于是动用卖房还债的念头,遭到了妻子(女孩陈蔓母亲)和岳母的拒绝。随后,陈某某心生怨念,将妻子岳母杀害,随后将房产(陈某某夫妻共有财产)卖给王某,并签订买卖合同,携定金55万元逃离郑州。 因房产为共同财产,陈某妻子被杀害,无法与王某合法过户,因此王某起诉女孩陈蔓归还定金55万元。因无法还钱,2020年10月,陈蔓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宣判为“老赖”,限制高额消费。 12月16日,金水区法院发布致歉声明,称“我们错了”,承认判决漏洞,父债子偿不合法,财产及债务划分存在漏洞,解除陈蔓消费限制。声明中提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金水区人民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机械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 2020年12月14日,一名认证为“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的账号在网络上发声,讲述了女孩背负55万元债务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大致经过:女孩父亲杀害孩子母亲及外婆后,被判处死刑,此前他转卖房产未成功,买主要求其父亲偿还55万房款,女童背负的债务由此而来。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一个未成年人,她的人生已经够不幸了,现在还要承担父亲卖房行为的巨额债务,她究竟该不该承担? 自媒体爆料,新闻媒体跟进,这一案件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从舆情热度上来看,第一次舆情峰值的形成是该事件在网络上发出声音的第二天,舆论主要关注9岁女孩成老赖的成因及背后的悲惨故事。一个未成年人,双亲失去,本人没有任何能力偿还这笔债务。虽然说卖了涉事房产之后就能还钱,但她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外公又拒不同意,让纠纷陷入了“死胡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未成年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其实是将一个无辜孩子置于火上炙烤。因此,网络上出现骂法院、骂法律的现象。 与此同时,网络上还出现另外一种声音,认为买家要房的案子败诉后才选择要钱的,明明交了钱,房子最后又归了孩子,总不能让买家自认倒霉别要这钱了吧?法院判决孩子给买家钱,孩子没给,法院把孩子给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没什么错误。 虽然网络上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但舆论仍然出现几乎“一边倒”的声音。在这种背景下,金水区法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12月16日,金水法院官微发布《致歉声明》,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舆情出现第二次峰值,热度远远高于第一次。 由此可见,9岁女孩成老赖所带来的舆论冲击力,远远高于欠债本身,也带来了更深刻的思考和反思。从媒体话语表达来看,9岁女孩的身份,已经不再具吸引力,未成年人保护所遭遇的一系列悲剧足以抓住公众的眼球。 整体而言,9岁女孩成老赖舆情事件中,在全网的相关资讯报道超过了6.2万篇,在微博中,形成的舆情话题有“#9岁孤女姥爷已接收被占房屋#”“#9岁孤女老赖案房屋返还判决生效#”“#9岁孤女老赖案法院致歉#”“#9岁孤女老赖案养母再发声#”等等,综合阅读量超过1亿次。其中,网民负面情绪占比高达60%以上;其次为中立情绪,占比30%;正面情绪仅为10%左右。 从网民情绪发展变化过程来看,第一次峰值时期,以“愤怒”“不解”为主的情绪占据上风。该阶段,广大网友认为法院的做法使9岁女孩雪上加霜,对未成年人更是一种内心的伤害。金水区法院真诚道歉后,第二次峰值时期,部分网友认同法院的道歉,多位法律人士也对该案进行了分析。例如,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永红认为:“父债子还”并不是法律规定,只是民间道义上的说法。 张永红分析道:法律上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就出现了所谓的“父债子还”,这个只是民间道义,不是法律规定。本案中,这个孩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于父亲留下的债务,她的偿还义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她只有一套父亲留下来的房子,如果被收走、拍卖了,相当于无家可归,她承担偿还债务前提是不能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不能将房子拍卖用于还债。 在该舆情事件中,网络舆论中关于“老赖”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共情与一般事件产生共情的背景有所不同。通常而言,“老赖”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在本案中,9岁女孩竟然成为“老赖”,网民的共情更多充满无奈,并将其归咎于司法没有人情和温情,矛盾由此加剧。尤其是9岁女孩所承受的人间不幸,更深了网民共情,共同呼吁法院向9岁女孩停止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在该舆情事件中,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也都没有明显错误,包括买房者王某, 花钱买房被判无效,又拿不回房款,即便是赢得了第二场官司,执行也遥遥无期。债权人的权益需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随意剥夺。这是该舆情所呈现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虽然我国法律对限制高消费者的年龄没有作出限制,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此金水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面对几乎一边倒的舆论风波,金水区法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体现出对舆情对民声的重视,而且《致歉声明》中没有进行任何辩解。一句“我们错了”,受到了网友和各大媒体的广泛赞誉,可谓动作迅速,态度诚恳,为舆情处置的“楷模”,但整个舆情事件的矛盾仍然存在。 因此,在整个舆情事件中,各方都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关心自己关心的问题。但是舆情危机解除之后,问题该如何解决,这需要执行法官提供更加智慧的方案。 法律是抽象的,也是冰冷的。但司法是人为的活动,并不排除人性的温情。在该舆情事件中,通过舆论监督,金水区法院被迫道歉认错,网民们的胜利是舆论监督的胜利。长期以来,司法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一直都处于不停的博弈中,对于司法实践来说总是想要避开媒体的“干扰”以求得司法独立,而新闻媒体又总是要将司法过程置于媒介舆论的监督之下。在建设民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寻找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点尤为重要。 一个9岁女孩,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因此她成为了中国年龄最小的“老赖”。这个新闻背后的故事让人心痛,同时带来的法与情的冲突与碰撞,引发舆论热议也就不足为奇。 平心而论,金水区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的目的,或许是想给孩子的监护人施加压力,尽快把房子变卖了还钱,是让其利用遗产还债,而非“父债女偿”。 在许多普通债务纠纷案件中,法院都会采取这种“倒逼式”做法。 但是,在该舆情事件中,法律确立了司法的天花板,而人性则确立了司法的底线。一个9岁的孤苦孩子,被一纸限制消费令“降维打击”,荒唐背后,是司法温情体谅的不够。这是舆论征讨的焦点问题之一。 合法理的不一定合情理,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既要讲法治,又要讲人文。9岁女孩成“老赖”带来的法与情的较量,意义十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