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轮车
因其方便、便捷的特点
已经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工具
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不过与之相关的违规载人、逆行
等交通违法现象不断上演
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还给驾乘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下面
曝光一批二三轮车辆违法行为
看看都有哪些“上榜”了
2024年10月30日10时06分许,陈某平驾驶川QD57***号电动自行车在翠屏区苗圃路口实施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30日9时49分许,陈某飞驾驶川QD49***号电动自行车在高县东升大道实施非机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30日18时18分许,田某友驾驶川RF45***号电动自行车在翠屏区苗圃路口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30日11时01分许,张某铭驾驶川QL06***号电动自行车在屏山县新县城主干道100米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1日10时19分许,杨某驾驶川Q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叙州区外江路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31日15时26分许,李某驾驶川QRZ***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翠屏区247国道1599公里200米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