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时
遇到直行的车辆或者行人
你是会选择停车让行
还是继续前行?
右转弯的车辆由于
大部分路口不受红绿灯限制
更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下面两起“案例”告诉您:为什么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2024年10月1日17时3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柳白路15公里600米(小地名:下山村村公所路口)处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员行经路口右转时,未注意观察通行,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未确保安全通行,负次要责任。
2024年10月8日10时28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宜宾市长宁县宋家坝(小地名:双洁公司门口)处时,该车在转弯过程中与另一辆直行灰色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上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黑色小型轿车驾驶员行经路口右转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上述事故警示我们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让行呢?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路口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要看清。
其实,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在路口
演绎的不是悲剧
而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