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首批“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公示名单,宜阳两家企业4个产品入选。其中,我县洛阳金薯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红薯、红薯粉条和柿饼、洛阳雁河绿色农业有限公司的猕猴桃入选!
首批“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权威检测、专家评审、规范许可、无偿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了首批“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认定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审查确认、市级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省级审查认定首批“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378家企业718个产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红星
电 话:0371-65918756
邮 箱:xxk75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