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秦皇岛昌黎交警大队民警在山深线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据了解,该车驾驶人刘某驾车从卢龙县木井乡出发,前往昌黎县城送务工人员到工地施工。
见到交警,驾驶人刘某称:“吓我一跳!”交警:“还没到你吓一跳的时候啊!”交警对驾乘人员当场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将不可设想。
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关处罚,并对要求其将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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