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4〕68号)文件要求,林芝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从2024年度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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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聘)计划
2024年度计划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14名(其中:公务员5名、事业编制人员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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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聘)对象为林芝市在职优秀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和纳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聘计划的在职优秀村(社区)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乡村幼教人员5类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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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评价、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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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管理
(一)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录(聘)用后须继续在本村(社区)工作,5年内不得调往县(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符合条件的可担任村(社区)干部、选调生或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按有关规定转为正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为不合格(不称职)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自录(聘)用通知下发之月起享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再享受原乡村振兴等专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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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本次招录(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报考人员请关注“林芝组工微讯”、“先锋林芝”和“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动态。
附件:林芝市2024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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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林芝市委组织部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