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4〕68号)精神,林芝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招录(聘)程序要求,开展了招录(聘)各环节工作,并提出了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招录(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如对拟招录(聘)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林芝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4-5828980 0894-12380
通信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18号 林芝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邮政编码:860000
附件:1.林芝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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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芝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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