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4月以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深挖非法源头、切断违法链条,铲除“特供酒”滋生蔓延土壤。
对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看是否生产或委托生产“特供酒”,酒类包装上是否标有“特供酒”“内部特供”“专供酒”等信息。对超市、烟酒专营店、酒店、餐饮经营户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查看销售场所、仓库是否贮存、销售“特供酒”,通过检查进货渠道、标签标识、销售凭证等内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开展线上全面监测排查,查看是否存在销售“特供酒”及发布相关宣传信息。对印刷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印刷“特供酒”相关标签标识等包材,深挖“特供酒”包材印刷制作源头。
重点查看酒类包装上是否有“内部特供”“限量供应”“专供酒”“特供酒”“内供酒”等虚假宣传信息,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进销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假冒侵权、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确保酒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60余人次,检查酒类生产企业3家,酒类销售单位1261家,其他相关主体159家;目前立案4件,办结2件,查获“特供酒”3瓶,罚款1.1万元。
依托12315及12345投诉举报平台,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严厉打击“特供酒”执法指南》,通过查询相关关键字,持续做好“特供酒”相关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拨、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快速有效处置“特供酒”相关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妥善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工单4件。
向酒类生产经营者科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其开展自查自纠,提醒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利用网络媒介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在大型商超广告屏投放《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在酒类经营场所张贴“特供酒”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积极举报、抵制“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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