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指定标识行驶、逆行
……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
都是南通公安重点关注对象
近年来,南通公安联合相关部门
开展了大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绝大部分市民已经养成了
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但仍有少部分市民“不为所动”
01
机动车道内任性骑行
10月13日12时13分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港西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过海华路港西大道路口时,在机动车道长时间行驶并持续向左变更车道,最终与一辆轻型箱式货车发生碰撞。监控显示王某佩戴的是工地用头盔,未佩戴骑行安全头盔。
在这起事故中,王某身体多处受伤,电动自行车及衣物受损。目前,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货车驾驶人范某无责任。
02
不顾他人,肆意逆行
10月6日12时23分许,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通洋路爱民路路口时,由北向南逆行至事发路段,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在这起事故中,张某受轻微伤,电动自行车及随车物品受损。目前,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张某无责任。
03
为了几秒闯红灯,不值得
10月6日16时42分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井冈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路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监控显示王某所佩戴的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瞬间飞出,未起到保护作用。
在这起事故中,王某受轻微伤,电动自行车及随车物品受损。目前,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汽车驾驶人葛某无责任。
任性骑行
不仅受伤还得担责
南通公安将持续常态化
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电动自行车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违法
重点行业、重点车辆整治
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蜀黍在此提醒大家
切莫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创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小伙伴们,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