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挽救不相识患者的生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赵女士毫不犹豫选择了捐献。6月18日,赵女士在江西省人民医院成功采集造血干细胞悬浮液216毫升,成为宜春市第16例、全省第342例、全国第17773例成功捐献者。当天悬浮液立即送到了患者所在医院,为患者点燃了生命之光。
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服务中心主任田丽春,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处长付涛,宜春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辉,丰城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云辉,丰城市公安局一级警长范江华一同前往捐献室看望慰问志愿者。
捐赠信息
捐赠账户:149059090000057072
账号名称:江西省宜春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宜春农商行宜阳支行
联系方式:0795-3280644(捐款)、0795-3286985(捐物)
相关说明
1、宜春市红十字会作为善款接收方,可以开具合法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我们可为有发票需求的捐款方开具并短信推送捐赠票据。
2、若需开具捐赠发票,请将捐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姓名、捐赠金额、手机号码发送到邮箱477828258@qq.com(联系电话:0795-3280644)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证期内,符合国家正规生产标准及各项质量标准,物资外包装完好、无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