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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红十字会紧盯“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目标,不仅立足于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更注重统筹谋划,打好“五位一体”组合拳,确保红十字基层组织永葆活力。
一是赋予基层组织“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各级党组织对红十字事业发展高度重视,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会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秘书长或理事。
二是赋予基层组织“制度保障”。按照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五有”标准,搭建基层组织四梁八柱,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广泛吸纳爱心人士、志愿者或者捐赠人加入红十字会,按照工作有计划、总结,会员、志愿者有登记,特困群众有档案的制度要求做好日常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选配基层组织“好大哥”。把配齐班子、选好班长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选择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和号召力、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进入领导班子,作为基层红十字组织领头人。
二是积极号召,组建基层组织“生力军”。积极吸收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干部、居民代表以及爱心捐赠者、受益者等成为会员、志愿者,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基层红十字会干部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广泛宣传,唱响基层组织“好声音”
一是积极整合资源,将红十字元素融入基层党组织。统一标识、统一文字、统一设计,制作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宣传栏、可视化载体,将红十字精神、红十字元素融入基层便民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在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中小学、高校等开展红十字精神和故事的宣讲、应急救护培训,让群众认识红十字会、了解红十字会、参与红十字会。
二是做好集中宣传,把握红十字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举办相关人道传播、人道服务、人道资源动员活动,通过集中活动宣传,扩大红十字会辐射范围,不断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的知晓度、美誉度。
一是突出款物支持,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尽力给予基层组织政策及款物支持,提高其在基层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每年受益群众人次超3000余人。
三是突出群建融入党建,提升基层组织项目吸引力。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与红十字工作融合发展,与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全市“文明实践﹢红十字”工作方案》,实现红十字服务百分百融入乡镇(街道)办事服务窗口。
四是突出特色志愿服务,提升基层组织影响力。重点围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联合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爱心企业,将红十字文化理念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具有鲜明红十字辨识度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人道服务。
一是注重向上推荐。每年积极推荐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文明办、省红十字会、总会等单位组织的各类评选,对参评获奖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增强他们从事红十字事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二是注重激励褒扬。选树优秀榜样,加强对优秀基层组织、志愿队、会员、志愿者激励褒扬工作。召开2024年宜春市红十字会工作会,推出优秀基层组织、优秀志愿队152个,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85名。
三是注重项目倾斜。在安排项目时,向基层组织倾斜,紧盯群众所需,尽红会所能,打造便民、惠民、亲民的基层阵地,建设嵌入式阵地(嵌入基层党群文明实践中心)42个,项目化阵地31个。
四是注重打造基层组织典型。严格挑选基础条件好、运行规范、常态化开展红十字特色活动的基层组织,作为省市县红十字会各级基层组织联系点重点进行打造,建设成为基层组织示范标杆。
五是注重完善制度。2023年,市委政法委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见义勇为认定奖励救济机制的通知》,明确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列入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标准。制定《宜春市红十字会表彰制度》,明确全市红十字基层组织优秀单位、优秀志愿服务队、优秀爱心企业、优秀红十字工作者、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的评定标准和规范流程,为全市红十字会组织评优评先确定了制度依据。
文字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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