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致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自觉遵守《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在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开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区域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家属共同落实禁燃行动。
二、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加强监督、积极劝导。发现在禁放区内违规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或110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雁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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