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拉萨交警查获了
两起机动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10月15日11时许,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达孜区帮堆乡路段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藏A****5的面包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停至安全区域,并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
经核查,该车后排部分座椅被拆卸,存在涉嫌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已依法对驾驶员蒋某作出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内将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二
面包车、货车的功能不同
要做到专车专用
客货混装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
将严重威胁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拉萨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
不要图一时方便
置安全于不顾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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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二审):普布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