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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指引
JR/T 0280-2023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相关原则和要求,包括尽职调查、信用评级分析、信用评级报告、评级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利益冲突防范等。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尽职调查
基本原则
信用评级机构:独立、客观、公正
参与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独立客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应在符合现行评级监管要求和自律规则的基础上,充分了解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环境及社会责任表现、绿色项目具体情况等内容。
绿色债券专项资料收集
企业主体
非金融企业主体:
a)企业及控股股东、子公司的环境信用记录。
b)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c)企业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
d)企业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e)企业近3年建设运营的绿色产业项目信息和环境效益表现。
f)企业享受环保税收优惠或受到环保处罚的情况。
g)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相关的事宜。
重点排污单位:
重点排污单位专项资料除非金融企业主体需要提供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b)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c)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d)企业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金融企业主体:
a)企业的绿色信贷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b)企业的历史绿色信贷投放情况。
c)企业的绿色信贷组织建设和发展战略。
d)企业的绿色产业项目筛选标准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e)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相关的事宜。
绿色债券
受评对象为绿色债券时,除提供企业主体应提供的资料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
b)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认定依据。
c)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d)环境效益目标。
e)募集资金用途。
f)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g)信息披露制度。
h)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相关的事宜。
绿色结构化产品
受评对象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结构化产品时,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专项资料清单除提供绿色债券中要求的资料外,还应包括资产池内基础资产的相关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清单:
a)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报告。
b)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c)节能评估报告。
d)相关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
e)企业环境报告书。
f)社会责任报告。
g)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相关的事宜。
增信资料清单:
受评对象具有增信措施的,除上述其他相关资料外,应包括以下内容:
a)增信方案。
b)担保方相关资料或抵质押资产相关资料。
c)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相关的事宜。
绿色债券评级实地调查访谈
企业主体
非金融企业主体:访谈近3年建设运营的主要绿色项目运营主体的负责人、主要拟投资绿色产业项目运营主体的负责人。
金融企业主体:访谈金融企业主体中负责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人员。
绿色债券
除企业主体访谈事项外,还应实地勘察并访谈募投项目运营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募投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等。
绿色结构化产品
除绿色债券访谈事项外,还应抽样实地勘察基础资产,并访谈原始权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资产涉及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等。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分析
基本原则
宜在一般债券评级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募投项目的绿色属性、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绿色项目环境效益表现等,将ESG等因素纳入评级框架,进一步评估绿色属性可能给债券信用风险带来的影响。
发债主体偿债能力分析
行业及区域环境分析
公司治理与管理分析
经营情况分析
财务表现分析
外部支持分析
发债主体偿债意愿分析
在通常的偿付意愿分析基础上应额外关注:
绿色债券相关的信用记录:
如环保领域失信黑名单、绿色资金使用方面的信用记录、发债主体所从事的业务或者特定项目已经取得的绿色效益等。
其他因素:
如发债主体历史偿债情况、转移核心资产情况等。
债项信用分析
1.增信效力分析
2.项目收益债分析
3.结构化产品分析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基本原则
信用评级机构宜在信用评级报告中单独披露受评对象的ESG表现和对信用等级的影响程度,或者在债券概况、募投项目概况、企业管理、业务运营等部分增加对募投项目绿色属性、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绿色项目环境效益表现等内容的分析。
首次评级报告
绿色债券概况:
主要条款、募集资金投向等一般内容。
有关绿色债券特有的偿债保障措施等。
绿色债券募投项目概况:
募投项目的绿色属性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情况。
募投项目预计产生的环境效益(如有)。
公司治理与管理情况:
发债主体是否将ESG因素纳入经营决策。
发债主体是否明确环境风险因素在经营和投资策略中的作用。
发债主体是否为其环境风险策略的执行建立管理机制。
发债主体关于ESG方面制度的具体执行和表现情况等。
与公司治理与管理情况相关的事宜。
绿色业务运营情况:
发债主体绿色业务运营模式、经营情况、发展战略。
在建绿色项目和未来3年拟建绿色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债主体及项目运营主体的环境信用。
绿色投资和运营记录。
环境风险控制能力。
与绿色业务运营情况相关的事宜。
跟踪评级报告
a)已投资的绿色项目是否合规。
b)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c)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d)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e)获得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是否发生变化。
f)信用评级机构应在跟踪评级报告中披露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或企业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及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若有)。
可选择披露的信息
a)发债主体节能环保荣誉资质、绿色供应链等。
b)发债主体责任投资、员工权益、社会公益参与情况等。
c)发债主体公司商业道德、管理透明度等。
d)绿色金融债券可选择披露募集资金重点投向领域,或披露明确不参与投资的领域。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披露
基本原则
宜符合现行评级监管要求和自律规则,在一般债券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
绿色债券发行时:额外披露募投项目的绿色属性、预期环境效益目标、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绿色债券存续期间:宜持续跟踪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环境效益实现情况等,上述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宜及时进行评估以采取相应评级行动并对外披露。
评级体系文件
应至少包括与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类别对应的评级分析方法和模型。
评级报告和相关公告披露规范
信用评级机构应做好绿色债券评级对象的首次评级和持续跟踪工作。绿色债券存续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应对发债主体和相关债项进行持续跟踪,就其发行前承诺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管要求的遵循情况以及预期绿色效益的实现情况进行持续监测。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利益冲突防范
基本原则
信用评级机构宜符合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利益冲突防范特殊要求,坚持评级独立性。
信用评级机构应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利益冲突审查,项目组成员应签署利益冲突回避承诺书。
特殊要求
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绿色债券利益冲突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明确应防范的利益冲突情形。应保持绿色债券评级业务在组织、业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
文字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