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国家公职人员周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武穴市海事处、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6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纪法威严。
案情简介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或者个人在项目承接、支付工程款、子女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435万余元人民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整个庭审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本案将择期宣判。
廉者,政之本也。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一次深刻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群众冷暖,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武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