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运期间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联合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切实保障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八部门《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总体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经玉门市交通运输局、玉门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联合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春运自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共40天,春运结束后转为常态化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百吨王”严重违法行为,对出现两次“百吨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运输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超限超载治理相关规定的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源头企业),按照“一超四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严厉打击货运源头企业未履行治超义务行为。各货运源单位、企业应按照规定装载配载和组织运输,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改装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超标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对于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经营场所的源头单位、企业,按照《甘肃省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情节严重的,报市安委办进行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运营车辆不采取密闭措施行为。严禁货运车辆扬尘抛洒、遗泄货物及未经覆盖封闭车辆上路行驶。货车货物装载不得超过栏板高度,上路行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严禁抛洒滴漏。
三、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对车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相关企业、机构、单位和货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工作,自觉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特此通告。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玉门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3日
编辑:陈雪霞 / 责任编辑:徐桢
审核:白明端 / 监制:陈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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