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对统计造假失察,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2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石松 资料图
李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曾任云南省工信厅厅长、曲靖市市长,2021年11月任云南省委常委,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
今年1月,他改任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6月被查。
“双开”通报显示,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贪图享乐、道德败坏;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