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提升山城本溪城市品位,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对春节期间城市亮化时间做出安排:
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即1月28日、29日,2月12日),全市亮化设施开启时间段为:与路灯同步开启至次日 6:30;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正月十六至正月三十(即1月30日至2月11日、2月13日至2月27日),全市亮化设施开启时间段为:与路灯同步开启至 24:00 。
社会化亮化将同步实行。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将参照执行。
请广大市民朋友知悉,感谢大家对此项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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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监制丨于昭阳
审核丨顾铖清
责编丨张世威
编辑丨刘立鹏
来源:本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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