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他人之财
行鸡鸣狗盗之事
必将锒铛入狱
11月30日10时30分
宣威市公安局格宜派出所
接到夏先生报警称
其存放在家里的11支火腿被盗
总价值2万余元
请处理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接警后
格宜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
并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大量分析研判
调取视频监控
摸排走访
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并于12月11日16时30分
成功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查
朱某某是夏先生的工人
由于没钱还债
朱某某看见夏先生家里存放着大量火腿
便心生贪念
于11月20日20时许
趁夏先生家无人在家
翻墙进入夏先生家
将11支火腿偷走
并低价变卖
(民警追回部分被盗火腿)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对其盗窃11支火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终审:吴应伟
审核:吕林彦
校对:王静怡
编辑:刘希苹
文/图:格宜派出所 曾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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