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好几本大部头,成就感满满的!
(合集少了两本畅销书,上半年看完就处理了)
1,地下室手记
作者 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不仅不会成为凶狠的人,甚至也不会成为任何一种人,既成不了凶狠之徒,也成不了善良之辈,既成不了流氓无赖,也成不了正人君子;既成不了英雄,也成不了虫豸。而今,我就在自己的角落里苟度残年,用恶毒而又毫无用处的安慰来自我解嘲:聪明人是不能一本正经地干出什么大事来的,只有傻瓜才能有所成就。
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了一个底层政府公务员,大概四十岁上下,他没有名字,没有朋友。上学时候曾算交到过一个朋友吧,但他试图无所不包地控制那人的心灵,试图给他灌输蔑视周围人的思想,要求他同周围人高傲地一刀两断。这狂热的友谊使那个所谓的朋友不寒而栗,搞得人家眼泪潸潸、浑身发颤。但当那人最终唯命是听的时候,他便立即开始憎恶他,并把他推开——仿佛之所以需要他,只是为了征服他,只是为了使他奉令承教。
上班了之后也没有朋友。他经常低着头,不敢看别人的眼睛,别人看他一眼他仿佛接受到的就是嘲讽。但他时而又鄙视他们。对于请他办证的人,他往往切齿痛恨,因为他发现有人因此伤心痛苦时,自己涌出莫大的乐趣,而且几乎每次都能成功。
有次某位军官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漠视,导致这位公务员耿耿于怀,几年都忘不了。他甚至跟踪过那位军官,不惜花钱买通门卫搞到了他的名字和住宅信息,企图给他写恐吓信,不过并没有。一次在街上又偶遇到了军官,他偷偷注视,设想以军官同样的方式从他身边漠视着擦身而过,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他没能控制住,退缩了,给军官让了路。这让他更气愤。夜里两三点钟醒来,在疯狂地歇斯底里发作中,他苦苦追问自己。“为什么是你让路,而不是他?!为什么你一定要给他让路?!”后来,他每天都去“偶遇”,期待一雪前耻。但每次都失败。再后来他自我分析——怯懦来自寒酸。于是乎他找上司借了一笔钱——他身无分文,做了一件漂亮的大衣,还配上一个看上去能唬一下别人的假毛领子,想要有一次得意的“偶遇”,绝不再给军官让路。他甚至设想这身装扮能引起军官的注意,两人由此结交为朋友,军官还邀请自己去家里把酒言欢。。。。
这本在1864年出版的书,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第一个思想者的形象,极富革命性。这是一个以进行意识活动为主的人物,他的全部生活内容集中于一种纯粹的功能——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而且这个人物复杂得极度有趣,所有人都能从他身上看到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的影子,或者自己的影子,尤其是我们和斯拉夫民族如此类似。
陀翁在前言中说,无论是《手记》的作者,还是《手记》本身,当然,都出于虚构。然而,如果考虑到我们的社会普遍地赖以形成的那些环境,那么,像《手记》的作者那样的人物,在我们的社会里不但可能存在,而且甚至是一种必然存在。我试图较往常更清晰地向读者介绍一个不久以前那个时代的典型人物。他是至今还活着的一代人的一个代表。在这个以《地下室》为题的片段里,这一人物介绍了他本人和他的观点,并且似乎试图说明他之所以出现和必然会出现在我们中间的原因。
2,The Grapes of Wrath
By John Steinbeck
The line between hunger and anger is a thin line.
超级喜欢的一本!
沿着66号公路一路向西,奥克拉荷马的家愈来愈远,过了德州、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只要再穿过一片沙漠、翻越几座山,就能到达那片流着奶与蜜的富饶之地——加州了。
故事开始于一场大风。狂风卷着沙土漫天肆虐,几天之后风走了,再几天之后灰尘沉积了。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奥克拉荷马已经没有一株活着的玉米。再再几天之后便有人拿着他们看不懂的文件宣称,土地不再属于他们了。主角Joad一家就这样被赶出见证了几代人出生和死亡的土地。
开着一辆刚买的二手车,一家子十二口、和成堆不值钱但必不可少的破破烂烂、还有希望,向加州进发。镇子上有人发传单,说加州某果园急需招工800人,待遇优厚。老Joad思路清晰:八百人呐,总得招一阵子吧,咱们日夜兼程指定赶得上。家里多半是壮劳力,还愁不能早日攒下一点家业嘛。妈妈想要的白房子,门口有树、厨房飘香的崭新的小白房子很快就能买到的。就是退一万步哈,这家果园八百人已经招满了,总还是有别的果园不是。
美梦第一次受冲击是在途中一处露营地。一个中年男人对老Joad的计划苦涩一笑,他有他的因由。这个男人自称是从加州逃出来的,果园老板目标实则只有五百人,然后印个五千份,最后起码得有个两万人看到。这样一来所谓的招聘广告,甭管你是奥克拉荷马人、阿肯色人、堪萨斯人、还是德州人,都能从怀里掏出一张。工钱越压越低,最终到了有人能因为一块面包而出卖一整天劳力的地步,没有选择,因为家里有孩子。这个男人在眼睁睁看着自己两个孩子饿死之后,决定返回没有家的家乡,在那里饿死好过加州。露营地沉默了,所有人的目的地都是一样的,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个男人的真诚,但所有人都不愿相信。老Joad告诉家人,也是劝慰自己,真相是那个人的真相,不代表所有。他对自己勤劳的品质从不怀疑,他不相信还有违背“勤劳致富”这一法则的世界。
但,就是有。
这是个发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故事,和以往看的美国本土小说不太一样,这本总给我一种在看《活着》或者《丰乳肥臀》的感觉——有股子和土地密不可分的生猛。维基百科上“经济大萧条”这个词条很长很复杂,究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大银行的失策、股市的崩盘、以及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等等。这些,Joad一家乃至奥克拉荷马的所有农民,都听不懂,他们在丧失土地之后拿着枪都不知道该找谁报复。是一场风把他们卷了进来。当然加州农场主的日子也不好过,过低的价格已经不值得他们再去请人摘了,随着季节的变化,渐次成熟的水果在枝头和田地干枯、腐烂,加州的空气持续弥漫着甜蜜的果香和主人的苦涩。与此同时,66号公路上依旧源源不断,前后将近二十五万人涌入。他们饥饿且绝望,愤怒如同秋季成熟的葡萄一般,在地里持续发酵。
3,Ingres
By Robert Rosenblum
Ingres, one of the most sophisticated masters of his period and one of the greatest draftsmen of all time, combined the cool discipline of the Classicists with the warm sensuality of the Romantics to produce an extraordinary series of works in an astonishing diversity of styles.
安格尔生于1780年,职业生涯历经十九世纪上半叶。题材从宗教故事、古希腊神话、古罗马神话、但丁的《神曲》、甚至北欧神话,到贵族肖像画订件和法国历史画等等,他均有涉猎。多样的主题,多变的绘画风格,使安格尔成为十九世纪殿堂级的艺术大师,甚至可以说是最后的古典大师。
安格尔非常崇拜拉斐尔,向往文艺复兴,甚至还画了一些想象中的拉斐尔生活场景的作品。但安格尔绝非复刻拉斐尔。往往面对相似题材时,安格尔的背景建筑会有迷人的刚度和对称性,让人想起中世纪遗迹的神圣性,而人物神态和情绪的表达却截然不同。比如1824年的这幅《The Vow of Louis XIII》(下图左)中的圣母圣子形象虽来自于拉斐尔的《Sistine Madonna》(下图右),但与拉斐尔相比,圣母的轮廓和表面却变得坚硬,似乎刻在较浅的空间中。心理也发生了变化,俯视姿态的圣母子失去了坦率,他们的天堂统治几乎显得专横。
处在印象派即将喷涌而出的前夜,安格尔似乎是个固执的“保守派”,他一生的“敌人”就是德拉克洛瓦。他顽固地不断重申古代艺术不可挑战的至高无上性,至于色彩只是绘画形式的点缀,只是用来掩盖粗糙、浮躁的人为笔触。但他却神奇地为二十世纪现代艺术打开了一扇门,这是他本人未预见的。
安格尔最被人喜爱的是女性肖像画,不过他的人体解剖一直被同时期的艺术评论家所诟病——比例完全不对的脖子、多出来的几节椎骨、以及没有骨骼的手臂和手指,这些都是他为了营造女性的柔美和轻盈感而刻意追求的。到了20 世纪 20 年代和 30 年代,有个画家无限着迷于安格尔对女性身体的这种处理,他就是毕加索。毕加索认为女性是一种慵懒的动物性生物,是很神秘的。他保留了安格尔夸张的解剖方式,延续他肖像画中的女性姿势和镜子的使用。但用了一种更富有表现力的戏剧形式,打破安格尔所营造的娇媚、诗意的环境,现代艺术就此诞生了。
再比如安格尔晚年的代表作之一《Turkish Bath》,也是很“现代”。体现在前景和背景令人费解的省略,和突然放大或缩小的尺度变化,体积与重量之间的矛盾关系,这种刻意破坏传统透视法的品味倒是神奇地契合了立体主义。
就这样,从安格尔与德拉克洛瓦,到库尔贝、马奈,再到后继的莫奈、雷诺阿、梵高、高更,十九世纪的艺术,历经技法与色彩的冲突、理智与感觉、深思熟虑与冲动、完成的画作与素描、古典美的宁静与现代丑陋和病态的异常,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4,第二性
作者 波伏娃
她们没有过去、历史、适合她们的宗教;她们不像无产者那样在劳动和利益上是一致的;她们甚至不混杂居住,而混杂居住使美国的黑人、犹太人区的犹太人、圣但尼或者雷诺汽车厂的工人结成一个团体。她们分散地生活在男人中间,通过居所、工作、经济利益、社会条件和某些男人——父亲或者丈夫——联结起来,比和其他女人联结得更紧密。
拖拖拉拉啃完了,总觉得译得不太好。有些句式不太是中文的逻辑,读起来很拗口。
波伏娃是很冷静的,是很博学的。哲学、心理学、生物学、文学信手拈来,太佩服了!从历史、生物、神话以及女性的各个人生阶段等等全方位地阐述到底如何形成“只有男人被定义为人,而女人被定义为女性”的现状。也是经过这次阅读,了解了
到不少其他文明中关于女性没有自己的故事。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除了我们山东,在科西嘉岛也有女人吃饭不上桌的习俗。我们家现在倒是不会了,但我小时候,过年过节家里请客,我和妈妈奶奶都是不上桌的。那时候经济条件也不好,很多好吃的菜撤下来就已经吃完了,我经常是围在锅边,我妈做的时候会偷偷塞给我一点。
也是在这次阅读中我才了解到,美国直到一九一九年才通过妇女选举权的修正案,这距离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州——怀俄明——通过法案的时间——一八六九年,已经过去半个世纪了。而如今,一百多年过去,历史依然没有迎来第一位女性总统。再就不得不提堕胎权了。波伏娃详细叙述了中世纪基督教赋予胎儿灵魂,以及如何确定“灵魂什么时候进入身体”的过程,就很扯,但就这样扯到了今天。波伏娃如果活到现在,也会被美国越来越严苛的堕胎权气个半死。她在书中列举了很多法国的堕胎历史,直到这本著作问世——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之时,法国还是有不少女性因为一些非法堕胎手段造成身体永久损伤、甚至丧失生命。好在现在堕胎在法国合法化了。女性的身体,就应该由女性自己做主,这应该是基本的人权吧。
不过我不是很赞同波伏娃关于同性恋的阐述,她觉得同性恋是后天环境造成的。
最后是一个我觉得有点搞笑的小细节。译者后续里关于波伏娃的介绍第一句就是萨特的伴侣,深受萨特影响,然后再是她的著作。所以,没有萨特,波伏娃是不存在的吗。在这样的一本书看到这样的介绍我是挺别扭的。这让我想到今年读的一本瓦拉东的自传,瓦拉东的画那么多,可封面偏偏放了一幅她作为模特的雷诺阿的作品。“第二性”真得无处不在。
5,Jane Eyre
By Charlotte Brontë
6,Wuthering Heights
By Emily Brontë
My love has placed her little hand
With noble faith in mine,
And vowed that wedlock's sacred band
Our nature shall entwine.
My love has sworn, with sealing kiss,
With me to live-—to die;
I have at last my nameless bliss.
买的时候也不知道《简爱》到底多厚,就以为是这么一整本。看着看着发现不对啊,这男女主都快双向奔赴了,怎么后边还有那么多。嗯,再多看一眼封面,原来还有一本《荒凉山庄》,所以就顺道又看了一本。
《简爱》的语言更简单一些,故事也不复杂,很经典的英国古偶设定,男女主彼此相爱,但最初并没表露心迹。后来经过重重磨难,最终走到一起,在此期间清贫的女主还意外得到了一大笔遗产。相较下来,我更爱《呼啸山庄》,两代人的爱恨纠葛,太好看了。尤其是男主还不是个什么好人,这就很精彩了。Cathrine 死的时候Heathcliff悲痛欲绝那段也太好看了吧。我贴下边没看过的感受一下。从来没看过这种以希望死者做鬼都不要放过自己的诅咒方式渴求爱人不要离开,就很疯癫。
Why, she's a liar to the end! Where is she? Not there-not in Heaven-not perished—where? Oh! you said you cared nothing for my sufferings! And I pray one prayer—I repeat it till my tongue stiffens-Catherine Earnshaw, may you not rest, as long as I am living! You said I killed you— haunt me, then! The murdered do haunt their murderers. I believe—I know that ghosts have wandered on earth. Be with me always—take any form—drive me mad!only do not leave me in this abyss, where I cannot find you! Oh, God! it is unutterable! I cannot live without my life! I cannot live without my soul!
7,斯特林堡小说戏剧选
作者 斯特林堡
小姐:一个人的灵魂竟会这样肮脏!
让:那就洗一洗好了!
我爱伯格曼,在他的作品集《我们都是马戏团》里知晓了斯特林堡——一位瑞典重量级的戏剧家。伯格曼早年间是拍话剧的(最早最早是拍儿童话剧),他很钟爱斯特林堡的作品,自己也多次指导,通过这本书也能看出他本人受斯特林堡的风格影响挺大的。
这部集子里选了一部长篇小说《红房间》和三出戏剧——《朱丽小姐》、《一出梦的戏剧》、《鬼魂奏鸣曲》,小说文字算犀利,不错,不过没有特别出挑。但戏剧真得绝!尤其是后两部《一出梦的戏剧》、《鬼魂奏鸣曲》,完全打破了我对“故事”这个概念的认知。时间、空间、甚至人物这几个基本概念都能被打散。没有叙事结构,人物经常重复性说话,超现实元素也会突然出现,整体氛围是灰色调的,宗教感浓郁,人物非常痛苦。不知道有没有看过《第七封印》和《处女泉》的,大概就是那种意境。我在读斯特林堡的时候基本就是李安第一次看伯格曼——看不懂,但大受震撼。接下来我大概捋一下《鬼魂奏鸣曲》的剧情,大家感受一下。另外B站上有伯格曼导演的话剧版本,感兴趣可以去搜搜。
青年人衣衫褴褛,向卖牛奶的女工要杯水喝。起初女孩不愿意,但青年说你别看我这么狼狈就不爱搭理我,其实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前一晚在救人,那边有座房子倒塌了。这时有个坐轮椅的老人恰好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青年做好人好事的报道,便开始和青年人攀谈。一聊起来才发现原来老人和青年人的父亲是故交。但在青年已故父亲的嘴里,这个老人,也就是何梅尔经理,是害自己破产的元凶。何梅尔经理辩解,我可帮助过你父亲,哪能害他,而且今天我也打算帮助帮助你。看到前边的大豪宅了吗,看到豪宅里那个浇花的美丽姑娘了吗,我能让你娶到她。她爸是上校,就是擦雕塑的那个人,雕塑的形象就是上校夫人,而那个美丽的姑娘是我和上校夫人的女人。上校当年霸占了我的未婚妻,就是不远处那个老太太。今天你去看一出戏,按照我的要求买票,到时候你就能成为上校家里的座上宾了。
第二场在上校家。上校柜子里有个“木乃伊”,其实是上校的妻子。她并没死,但在柜子里呆好多年了,她觉得自己是一只鹦鹉。
上校的家里有一副日式屏风,被称为死亡屏风。当把屏风拉开,就会有一个人死去。别问我这怎么做到的,我不知道。
何梅尔不请自到,一通操作说是上校你现在净资产了,你没偿还的期票我都买了,现在这豪宅和豪宅里的一切都是我的了。何梅尔正搁那儿嘚瑟呢,上校妻子,就是觉得自己是鹦鹉的那个“木乃伊”,从衣柜里冲出来,对着何梅尔怒吼,申斥他的恶行。并表示自己知道他的一个秘密,大概是几年前他失手杀了一个人。何梅尔大惊失色。之后死亡屏风拉开,何梅尔就这么领盒饭了。
第三幕青年人和小姐在说话,厨娘过来问中午吃啥。小姐惊惧,说她家厨娘是个恶魔,吃她做的饭家里人越来越瘦。因为厨娘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牛肉里的营养都提前吸收掉,端到自己面前的其实什么营养都没了。然后青年人就说,那赶走啊。小姐说,赶不走。然后她就很痛苦,然后屏风又拉开。。。对,然后小姐也领盒饭了。剧终。
8,East of Eden
By John Steinbeck
"I was thinking about that time when Sam Hamilton and you and I had a long discussion about a word," said Adam. "What was that word?"
"Now I see. The word was timshel."
"Timshel-and you said—”
"I said that word carried a man's greatness if he wanted to take advantage of it."
"I remember Sam Hamilton felt good about it."
"It set him free," said Lee. "It gave him the right to be a man, separate from every other man."
"That's lonely."
"All great and precious things are lonely."
"What is the word again?"
"Timshel-thou mayest."
今年的第二本Steinbeck。他实在是太会讲故事了!
这本时间跨度半个多世纪,讲述了两个家庭三代人的命运,剖析大时代背景下的普通人,真得是荡气回肠。同时这也是Steinbeck的自传小说。主人公Hamilton 是Steinbeck的姥爷,年轻时带着妻子从爱尔兰移民加州,靠着自己的勤奋,在一块贫瘠的土地上养育了九个儿女;靠着自己的智慧与谦逊,赢得了周遭所有人的敬重,这里边就包括另一位主人公Adam Trask。Adam 从新英格兰地区过来,他的人生分水岭是一个女人。在遇见Cathy之前,他的人生由父亲掌控。遇见了Cathy,他的人生便由Cathy掌控了。如果说有纯粹的恶,Cathy就是。柔软、善良的Adam半生都没懂这种恶。
幸运的是Cathy给了Adam一对双胞胎,两兄弟的名字由《旧约•创世纪》而来,这就有了极强的宿命论。
“Timshel”这个词是全书的灵魂,希伯来语,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篇,意思是“Thou mayest”,但这个词在翻译的过程中不同的版本略有不同。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If thou doest well, shall it not be lifted up? and if thou doest not well, sin coucheth at the door: and unto thee shall be its desire, but do thou rule over it.
King James Bible
If thou doest well, shalt thou not be accepted? and if thou doest not well, sin lieth at the door. And unto thee shall be his desire, and thou shalt rule over him.
中文译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原文解释:
The American Standard translation orders men to triumph over sin, and you can call sin ignorance. The King James translation makes a promise in 'Thou shalt,' meaning that men will surely triumph over sin. But the Hebrew word, the word timsbel-Thou mayest' —that gives a choice. It might be the most important word in the world. That says the way is open. That throws it right back on a man.For if 'Thou mayest'—it is also true that 'Thou mayest not.'
在写这本书时,Steinbeck在日记中写道:“我不想让自己太疲惫。我想有充足的时间,以免出现写《愤怒的葡萄》时那种精疲力竭的可怕状态。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虽然这本书和《葡萄》比起来,明显更加微妙,也许还不那么情绪化,但它的人物更多。我们会认识一大帮人——并试着去了解他们、超越他们。”
确实如此。这本书感情更细腻,我看的过程不断地在了解人物,但还是做不到超越人物,前文反复提到的Timshel这个点我还是不很清楚。故事结局,Adam临终被问及是否原谅自己的儿子Cal,他只说了Timshel ,他把选择权给了Cal。“宿命论”往往意味着人无法逃脱命运,“罪恶匍伏在前”,你无路可退,就如俄狄浦斯。但Timshel 是想告诉我们,“你有选择”,你不必一定要制服它,这是一种仁慈,来自造物主的仁慈。但我在想,如果人生来就是有罪的,那“有选择”是怎么选择呢,人该如何处理自己与“罪”的关系呢。比如书里的Cal,由于他的嫉妒间接害死了弟弟,Timshel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呢。从“but do thou rule over it.”到“Thou mayest”,我们是感知到了仁慈,造物主允许我们不必背负太重,但好像又走上了另外一条迷茫之路。我有点困惑。
9,伊利亚特
作者 荷马
他们这样祷告,帕拉斯•雅典娜听见了。
他们向伟大的宙斯的女儿作完祷告,
在茫茫的夜色中继续前进,像两匹狮子,越过杀人场、死尸、甲仗和黑色的血污。
我是没想过这居然是个有趣的故事!
故事起源得从一颗苹果说起。据说主神宙斯从普罗米修斯那里得知,他若同女神忒提斯结婚,生下的孩子将会推翻他的统治。宙斯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决定把忒提斯下嫁凡人。在忒提斯与米尔弥冬人首领佩琉斯举行婚礼时,争吵女神因未受邀请而行报复。她向席间扔下一个写有“给最美的女神”的金苹果,引起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爱与美女神阿佛罗狄忒的争吵。宙斯让三位女神去找特洛亚王子帕里斯裁判。帕里斯因出生时有异兆,被父王普里阿摩斯抛弃伊达山中,长大后在山中放牧。三位女神分别许给帕里斯权力、武功、美女,帕里斯把美誉判给了阿芙罗狄忒。帕里斯一次去希腊作客,在阿佛罗狄忒的帮助下,把斯巴达王墨涅拉奥斯的妻子、世间最美的女子海伦拐回特洛亚。希腊人对特洛亚人和平交涉不成,于是以墨涅拉奥斯的兄长、迈锡尼王阿伽门农为统帅,组成联军,包括忒提斯和佩琉斯的儿子阿基琉斯等著名希腊英雄,进军特洛亚,从而开始了特洛亚战争。
这场战争历时十年,《伊利亚特》主要叙述发生在第十年的五十天左右里的故事。开篇说起来也是有点荒唐的。希腊军队统帅阿伽门农在一次战争中抢到的女人是阿波罗一位祭司的女儿,这位祭司带着丰厚的礼物来换取女儿,阿伽门农婉拒了。但祭司回去就跟阿波罗告状,阿波罗射箭降下灾难给希腊军队,阿伽门农抵挡不住只得还人。但是,缺个陪床的他寂寞嘛,转手把阿基琉斯的女人抢走了。
阿基琉斯是女神忒提斯与佩琉斯的儿子,能征善战,武力值极高,人也很暴躁。女人被抢这口气他怎么咽得下去呢,坐在海边生气,撒泼打滚硬是要他妈忒提斯去找宙斯告状。忒提斯拗不过儿子,跑到奥林波斯,跪在宙斯膝前梨花带雨那么一哭,宙斯就想了个绝佳的好办法——
先让希腊人死一波,等快支撑不住的时候再让阿基琉斯如英雄降临拯救他们。
于是乎,希腊军队愈战愈挫,死了好多人。阿伽门农也曾示好阿基琉斯,女人还你,再额外赠送礼物。阿基琉斯依然拿捏,直到他的好朋友帕特罗克罗斯被杀死他才出战。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期间涉及到不少神,其实先看一下《古希腊神话》会有帮助。诗词的语言也挺美的,人民文学出版社这版是直接从古希腊文译出的,我很喜欢。而且这次阅读也算是第一次接触古希腊众神,其实神也不是很靠谱。他们有好恶,有脾气,会内讧。还很讲人脉。甚至还骂脏话。所以虽说古希腊一直很讲究宿命论,那也仅限那些父名值得一提的人。就说宙斯为了一解阿基琉斯的愤懑导致那些死掉的希腊士兵,他们就很不值一提。但宙斯同时也在感叹——
在大地上呼吸和爬行的所有动物啊,
确实没有哪一种活得比人类更艰难。
另外介于时代局限,书中对女性的描写会有点呆板,帕特罗克罗斯,也就是阿基琉斯的朋友被杀死之后,女人们围着他的尸体痛哭,同时又写这些女人当初都是在父兄或丈夫被阿基琉斯和帕特罗克罗斯杀死了之后抢来的。听上去不太合理,但毕竟那个时代女人不值一口锅——
奖给获胜者一口可烧火的三脚大锅,
按阿开奥斯人估算可值十二头壮牛;
一名女子被带到场中央奖给输方,
那女子熟悉各种活计值四头壮牛。
《伊利亚特》的阅读体验很像是看《三国演义》,战事紧张,双方又都有我很喜欢的英雄。比如伊利昂的赫克托尔,也就是帕里斯的哥哥,我就很喜欢。武力值超强,而且还特别爱吐槽他弟弟,要不是你抢个女人回来至于打这么多年仗嘛;要不就是说你看看你那漂亮衣服和漂亮头发,打仗时候能顶个啥用哈哈哈,超有意思。还有希腊军里的狄奥墨得斯和两个埃阿斯,大概相当于赵云、关羽和张飞了。战争场面的描述也是很惨烈的,比如——
有如两队割禾人互相相向而进,
在一家富人的小麦地或大麦地里
奋力割禾,一束束禾秆毗连倒地,
特洛亚人和阿开奥斯人当时也这样
临面冲杀到一起,没有人转念逃逸。
双方狂勇如狼,进行着同等的杀戮。
10,The Nelson-atkins Museum of Art
A Handbook of the Collection
先翻了这本册子,再去的纳尔逊美术馆,详细馆藏我放在《卡拉瓦乔、木乃伊与颠沛流离的罗汉》那篇游记里,这里只放罗汉像吧。如果要挑最爱,那一定是他了。
易县三彩罗汉像原先可能有16或18尊,对应释迦牟尼得道弟子十六罗汉或十八罗汉。现存的10尊均流落海外——美国五尊(大都会两尊、纳尔逊美术馆一尊、波士顿美术馆一尊、宾大考古学与人类学博物馆一尊)、大英博物馆一尊、加拿大、法国、俄罗斯、日本各一尊。梁思成在《中国雕塑史》中提到易县罗汉像,称其“其妙肖可与罗马造像比”、“不亚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最精作品也”。
而且易县三彩罗汉的年代在1110年至1310年间,比文艺复兴早了几百年。
现存下来的罗汉像可谓历经坎坷,漫长的历史中几经战火,都还算幸运得保存下来,直到民国初年。一位专门在中国收集古代佛教造像的德国人弗里德里希·帕金斯基在其1920年出版的《寻找众神:中国行记》(Von Chinas Göttern – Reisen in China)一书中记载了易县罗汉像发现的经过。1912年,他在北京一古玩市场看到一尊令其惊叹的真人等身罗汉像。在他表示要买下时被告知已被一日本人寺泽鹿之助订走,最终他从寺泽鹿之助处打探到这尊罗汉像来自河北易县八佛洼睒子洞。当年秋,他住进易县清西陵永福寺。在向导的带领下,他来到睒子洞,却没有发现罗汉像的踪迹。后来得知已有外国古董商雇用当地人将罗汉像偷运下山。因为是深夜搬运,其中部分罗汉像在匆忙运输时摔碎,剩下的则被外国古董商或当地人藏起。最终他在当地衙门见到了两尊被没收的罗汉像。此时已有约8尊运往海外,在西方文物收藏界引起了轰动。
之后,卢芹斋(这是一个极度有名的文物贩子)也到易县淘宝。他在此发现了留在易县的最后一尊罗汉像,也就是纳尔逊美术馆的这尊。同时他把岩石底座也收购了,转手卖给拥有罗汉像的博物馆用于安放造像。
近些年我看过不少欧洲的雕塑,圣母的纯洁抑或十字架上耶稣的献身,都无法匹及这尊罗汉像带来的触动。我看着他的双眼好久好久,眼泪止不住地掉,那是对凝结了沧桑的眸子啊。雕塑极度逼真,仿佛一位邻家长辈。他双眉紧锁,神态庄重。身上几多坚硬的品质,苦难在他脸上雕刻出凌厉不屈的线条,但他不反抗,他是隐忍的,这是中国老人的品质。可他也绝不是庸懦的老人,他是一位智者,胸中有丘壑。只不过他在动荡岁月里太渺小了,像白鹿原上的朱先生,战事频频,只能靠着修县志强行造一处安稳地,凭借孱弱的一己之身对抗这轰隆隆嘈杂的乱世。而罗汉像经历的乱世何止一场。几百年来,每逢战事,寺里的僧人小心翼翼把他们藏进山洞,每一次都还算幸运。只是但没想到,二十世纪初的时代冲击和战火蔓延会来得这么震耳欲聋,幸运在之面前微乎其微。
老者是坚硬的,但瓷器却是脆弱的啊。十几尊雕像,几近半数凋零,能留下来何其难得。所以罗汉像的艺术价值已经和他的历史融为一体了,我想这也是他远超文艺复兴时期雕塑的重要因素。
11,三国演义
作者 罗贯中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
起初我是偏爱曹操的。有胆识、有谋略,相较于口头禅“如之奈何”的刘备,曹操很多时候自己心中有计划,但会先问询身边谋士意见,衡量之后再做决定。哪怕是大败的赤壁之战,其实曹操也想到过东吴会火攻了,只不过他觉得冬天不会有东南风——
操曰:“凡用火攻,必藉风力。方今隆冬之际,但有西风北风,安有东风南风耶?吾居于西北之上,彼兵皆在南岸,彼若用火,是烧自己之兵也,吾何惧哉?若是十月小春之时,吾早已提备矣。”
但他怎么可能算到诸葛亮是霍格沃茨学校毕业的呢,人家会魔法。
而且虽说一直是刘备以“仁”著称,但更多时候反而笔墨有点乏味,多是“抚谕居民”“百姓感恩”之类的平述,反倒是关于曹操的笔墨更形象。我很喜欢官渡之战的两处,一是——
于图书中检出书信一束,皆许都及军中诸人与绍暗通之书。左右曰:“可逐一点对姓名,收而杀之。”操曰:“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遂命尽焚之,更不再问。
第二处是攻打袁谭时——
曹操追至南皮,时天气寒肃,河道尽冻,粮船不能行动。操令本处百姓敲冰拽船,百姓闻令而逃。操大怒,欲捕斩之。百姓闻得,乃亲往营中投首。操曰:“若不杀汝等,则吾号令不行;若杀汝等,吾又不忍:汝等快往山中藏避,休被我军士擒获。”百姓皆垂泪而去。
大抵阅至白帝城托孤,我开始看电视剧。故事又从“宴桃园豪杰三结义”开始了,刘关张三人三骑去往诸侯会盟(书中三人是随公孙瓒去的,新版电视剧剧情有所改变)。我没想到自己居然看哭了,感慨刘备一生着实不易。
蔡瑁曾跟刘表说过,刘备先从吕布,后事曹操,近投袁绍,皆不克终,足可见其为人。但他也不想的呀。最初剿黄巾凡是立功的均有分封,除了刘备——
朱儁班师回京,诏封为车骑将军,河南尹。儁表奏孙坚、刘备等功。坚有人情,除别郡司马上任去了,惟玄德听候日久不得除授。
没资源没人脉,又想在乱世时靠“仁义”得地盘属实痴人说梦啊。
刘备的“仁”其实算是为了和曹操形成对比而立的人设,他自己也有讲过(我忘记哪一回了),但这不代表他就不是个善良的人,最起码这个人设并不违背他本心。只是吧,有时候为了这个人设他自己也挺拧巴。放在现在刘备应该是个i人,凡事不明说,特喜欢试探。比如吕布投他,他就一直试探要把徐州让给吕布,毕竟吕布实在太猛,人品又不咋滴他不能不防。直到——
陈宫曰:“‘强宾不压主’,请使君勿疑。”玄德方止。
这个“方止”我很喜欢,好有意思。
但这种试探更像是弱者的自保方式。侧面也能看出刘备很聪明,自我认知很明显。不过对关羽和张飞他也试探,我觉得就有点大可不必了。
玄德曰:“两弟谁可探听虚实?”张飞曰:“小弟愿往。”玄德曰:“汝为人躁暴,不可去。”飞曰:“便是有曹操也拿将来!”云长曰,“待弟往观其动静。”玄德曰:“云长若去,我却放心。”于是云长引三千人马出徐州来。
想让云长去是不是大可明说。
再比如最后托孤,“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其实也是一种试探。他太知道孔明的能力了,除了这样以退为进没有别的办法,很是良苦用心。
书中有一处刘备极少有的坦诚,甚至有点小坏。发生在刘备得到益州之后,酒宴上喝多了——
玄德酒酣,顾庞统日:“今日之会,可为乐乎?”庞统曰:“伐人之国而以为乐,非仁者之兵也。”玄德曰:“吾闻昔日武王伐纣,作乐象功,此亦非仁者之兵欤?汝言何不合道理?可速退!” 庞统大笑而起,左右亦扶玄德人后堂。睡至半夜,酒醒,左右以逐庞统之言告知玄德。玄德大悔。次早穿衣升堂,请庞统谢罪曰:“昨日酒醉,言语触犯,幸勿挂怀。”庞统谈笑自若。玄德曰:“昨日之言,惟吾有失。”庞统曰:“君臣俱失,何独主公?”玄德亦大笑,其乐如初。
少有的不那么善良、也没什么戒备心的备反而更立体了。
称帝后的刘备明显少了好多克制,尤其是面对两个弟弟被杀,不顾所有人反对攻打东吴,一意孤行为弟弟们报仇。很蠢,但这应该是抛弃掉所有人设、最本心的刘备了吧。这也是让我很感动的地方,不枉关羽和张飞一生追随他,他是一个好哥哥。
去年读完《水浒传》我是不太喜欢的,觉得人物刻画比《红楼梦》差好多,所以对《三国演义》没有很抱希望。想着或许也是重权谋轻人物的,但看下来,特别有意思,也一改以往我对刘备这个“无趣老好人”的武断。
最后的孔明六出祁山算是很悲剧的收尾了。前半段纵横驰骋的英雄们相继去世,他们甚至没能得到一个文学渲染的结局,多是“得知某某身亡”,或”此时某某已死”,寥寥几字,这些人就都不在了。看着看着不认识的人名越来越多,甚至有时候会搞不清楚人物关系。最后“武侯显胜定军山”,“汉祚已衰,天命难违……万勿枉杀生灵”的劝慰直接看哭,真就是“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12,The Old Man and the Sea
By Ernest Hemingway
It’s silly not to hope.
八十多天无所收获的老人在长达两天两夜的较量后终于捕获一条大鱼,但困难却在后边。第一条闻着血腥而来的鲨鱼被老人用鱼叉制服了,他因此丢掉了鱼叉。再之后两条鲨鱼协作攻击,老人把刀绑在桨上,数次刺过去,这两只也被赶走了,代价是刀刃断了、大鱼只剩半条。到了晚上,借着粼粼微光的波动,放眼望去尽是数不清的鲨鱼鳍背。凭着最后的力气,老人只顾挥棒。直至东方渐白,老人终于回到了岸边,拖着疲惫的身躯跨进小屋,倒在床上。港口残破的小船,和一架巨型鱼骨,彷佛这场战役的勋章。
老人并没有成功——可以维系生活的那种。人人都渴望成功。但人人都被“失败的老人”打动。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形单影只,荒芜的海面上,日升日落,老人自言自语,和鱼说话,和因为抽筋不能动弹的左手说话,漫长的时间内他是通过背部的伤痛和手上的血痕来感知自己的存在的。昏昏沉沉的梦中,他梦见了狮子。年轻时到过非洲,见过狮子,自此狮子成了他最爱的动物。而他也像只年迈的狮子,衰老的只是肌肉,不是信念。信念撑着他呼吸,喷出血腥的味道。观者心生敬畏。
同时老人也是善良的。他把大鱼当做一个平等对话、并充满睿智的对手,尊重它,以及钦佩它。老人没有宗教信仰,但他在和大鱼两天两夜的搏斗中,他会祈祷,希望借助上帝的眷顾获得成功。后来他终于胜利了。可鲨鱼一波接一波撕扯大鱼,他开始反思这算不算一种罪孽,甚至多次跟大鱼道歉。”I shouldn’t have gone out so far, fish,” he said, “Neither for you or for me. I’m sorry, fish.”像是孤独之人在和奄奄一息的并肩作战的密友的呢喃,因为自己的疏失使二人深陷困境,自责不已。这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尊重。
最后老人是乐观的。运气往往来得若有似无,琢磨不透,但期待终归没错。What can I think of now? He thought. Nothing. I must think of nothing and wait for the next ones. I wish it had really been a dream, he thought. But who knows? It might have turned out well.梦想不是非要实现的,它代表的是生命力,有期待人就会快乐,不是吗。
——借此劝慰已经不敢有什么期待的中年的自己。
13,The Paris Wife
By Paula McLain
As soon as you love someone, you're bound up with them. It's unavoidable— unless you swear off love.
根据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他的第一任妻子Hadley Richardson的爱情故事改编。作者查阅了很多Hemingway和Hadley的传记资料以及Hemingway的书籍,在事实基础加以润色,以第一人称(Hadley的视角)写出了这本小说。很像是文字版的《午夜巴黎》,带读者再次回到二十世纪初的巴黎。是不是应该算“同人文”呀哈哈哈,我不太懂。
Hadley Richardson和Ernest Hemingway于1921年在美国结婚,几个月之后他们搬到了巴黎,当时Hemingway的身份是美国某报社驻巴黎的记者,他的写作生涯也是从这段时间开始的。这期间他和Gertrude Stein十分要好,就是毕加索为她作画的那个Stein。Hemingway的第一本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得到了Stein不少提点,和电影《午夜巴黎》中一样,Stein家中经常聚集了很多名人。
Hadley热爱弹琴,性格温柔,对Hemingway照顾有加。最初两个人是非常甜蜜的。直到婚龄六年时,Hemingway 和Hadley最好的朋友相爱了,Hadley痛苦但体面地同意了离婚。
《太阳照常升起》出现的人物大多是根据他们身边相熟的朋友改编的,但只字没提Hadley,Hadley当时是很伤心的,两人还为此发生了争吵。1961的一天,Hemingway 给Hadley打电话,他们离婚之后还是朋友,经常保持联系。Hemingway问及Hadley记不记得刚结婚的时候他们一起去西班牙看斗牛,记不记得某个地方的酒馆等等往事,他告诉Hadley自己写了一本回忆录,和《太阳照常升起》不同,这本书里都是关于她。即《流动的盛宴》。几个月之后,Hadley便收到了Hemmingway自杀的消息。那次聊天成了他们最后一次通话。
这是本属于Hemmingway书迷的书,像是一把通向他狭小书房的钥匙。我只看过《老人与海》,还没真正了解他,但我开始爱上他了。
14,The Human Stain
By Philip Roth
English ——the language of Chaucer, Shakespeare, and Dickens
一桩香艳的情事,悲剧收场,主人公的隐秘被层层拨开。
spook这个词,在字典中它是这样解释的:The primary meaning. Informal. a ghost; the second meaning. Disparaging. A Negro。
男主人公Coleman Silk,71岁,犹太人,任职某高校古典文学学院的院长近二十年,针对开学五堂课依旧不见踪影的两个学生,他用了spook这个词来形容,表”这俩学生到底存在吗,像幽灵”的意思。但好巧不巧,这两个学生是黑人。于是一顶“Racist”的帽子就这样扣实了。学校上下纷纷声讨Silk,要求他道歉。Silk坚决拒绝,愤然辞职。秉承着Once a racist, always a racist的理念,Silk在小镇上的名声也算是臭了。
女主人公Faunia ,34岁,是这个学校的清洁工,兼小镇邮局清洁工,兼某农场挤奶工和清洁工。十四岁时她因继父性骚扰和母亲的无视选择离家出走。结过婚,现在还在被前夫跟踪。有过两个孩子,一次意外的火灾两个孩子都死了。
这样两个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却相爱了,隐秘得、激烈得。
我很喜欢Philip Roth的人物设计。除了Coleman Silk和Faunia之外还有Faunia的老公,以及Silk的一个年轻女同事,全书就靠这四个人的过往撑起来,不是传统的叙事结构,但一点也不枯燥。而且Philip Roth的文字很风趣,虽然用词相对来说较难,句式也比较长,带着那么一点新英格兰地区长大的孩子的优越感,不过不招人烦,读起来有韵味。
至于所探讨的议题,这本书成稿于世纪交替,书中的时间也在1998-2000年之间,书内书外茶余饭后尽是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秘事,书里借着Silk和Faunia这份很是相似的谈资,引出个人与时代、种族与身份、教育、文化、战争、宿命等众多命题,其中不少现在依然在热议。去年的电影《American Fiction》所探讨的正是书中spook事件所要说的。除了spook事件,还有一次,某学生认为Silk讲的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希波吕托斯》是在侮辱女性(degrading to women),也是让人很困惑,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
(摘抄一段关于《希波吕托斯》的故事简介方便理解。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出自欧里庇得斯作品,是雅典国王忒修斯的儿子,追逐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为能够与女神有非凡交往而自豪,拒绝与其他女性交往,藐视爱神阿弗洛狄忒。这使爱神十分恼怒,于是她让继母费德尔疯狂地爱上希波吕托斯,依然被其拒绝。费德尔蒙羞自杀,留下遗书诬陷希波吕托斯对她不轨。忒修斯看到遗书气急败坏,放逐希波吕托斯,并用海神的诅咒处死了他。)
现在越来越多的经典文学因为不符合当前的价值观,开始被迫退出课堂,比如《To Kill A Mockingbird》。可能再过几十年,很多经典的作品都逐渐被淡忘。文中有段关于经典文学的对话我觉得很好,这里贴出来:
Reading the classics is too difficult, therefore it's the classics that are to blame. Today the student asserts his incapacity as a privilege. I can't learn it, so 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with it. And there is something especially wrong with the bad teacher who wants to teach it. There are no more criteria, only opinions. I often wrestle with this question of what everything used to be. What education used to be.
虽然涉及诸多社会冲突,但这本书绝对没有说教的意味,Philip Roth还是很幽默的(虽然Mrs Maisel不这样认为哈哈哈)。前几年有本畅销书《 The Vanishing Half》也是用了一个和Coleman Silk差不多的经历为背景,但相比之下,就不如这本这么高级了。同时《The Human Stain》有古希腊悲剧的底色,添了些唏嘘,比我上一本看的《Our Gang》还要好。
15,The Valadon Drama
By John Storm
To work like mad, not to produce beautiful drawings to be framed and hung, but good drawings which capture a moment of life in movement in all its intensity——Suzanne Valadon
一间二手书店,最最角落的地方,我遇到了这本封面快要碎成渣渣的书。但这破破烂烂反而让我爱不释手,配上这个标题,似乎又给瓦拉东的生平增添了几分神秘。
从出生到死亡,瓦拉东(Suzanne Valadon)一生几乎都生活在蒙马特——19、20世纪巴黎乃至整个世界的艺术中心。早期聚集这里的印象派画家们不乏家境优渥的,比如马奈、德加、巴齐耶、卡耶博特等等,莫奈算是最穷的了,但好歹家里时不时也有打钱。相比之下,瓦拉东的家可谓相当窘迫。不确定父亲是谁,母亲二十几岁怀着她来到蒙马特,靠各种零工养活母女两个,所以瓦拉东从九岁、十岁那样子就出来赚钱补贴家用了。能想象的各种打杂的工作她都做过,甚至做过杂技团的空中飞人演员。不过十六岁因为一次意外摔伤,她告别了杂技团。因为长期在酒吧和餐厅打工,和去吃饭的画家们逐渐熟络起来,瓦拉东便尝试加入模特这个行业。最有名的应该就数这本书的封面,出自雷诺阿之手的”布吉瓦尔之舞“了,而这段时间正是瓦拉东和雷诺阿维持情人关系的时期。
瓦拉东爱绘画是天生的,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不停地画,妈妈、邻居、小猫小狗都是她的模特。其实她和雷诺阿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雷诺阿就有看到瓦拉东画画,可他并没有认真对待,大概就当是女孩子胡乱画着玩的吧。她的天赋是劳特雷克发现的。瓦拉东和劳特雷克一直都是好朋友,一次劳特雷克约瓦拉东去一个饭局,去她家接她的时候发现她在画画,出于好奇就开始看,没想到这一看就看到连饭局都不去了。自此之后,他就经常去瓦拉东家看她画画。不久后,劳特雷克觉得,该找一个比自己厉害的大师看一下瓦拉东的画了,遂决定把瓦拉东引荐给自己的偶像——德加。
此时的德加已是个步履蹒跚的老人,右眼视力几近丧失。瓦拉东小心翼翼地跟着他来到客厅,德加打开画本,看了好久好久。最后合上画册,说,
Yes. It is true. You are indeed one of us。
自此,瓦拉东的职业生涯正式开始。
在这之前我看到网上资料说瓦拉东做过德加的模特,她是在休息时间画画被德加发现并鼓励、走上画家这条路的。但根据这本书,瓦拉东在劳特累克引荐之前虽说见过德加,可并无交情。书中记录了瓦拉东晚年的一个采访,她表示她从未给德加当过模特,他们之间是惺惺相惜的友谊,并一直持续到德加过世。我引用一下:
When it was suggested that she might have been the model for one of his(Degas) sculptured dancers, Suzanne was furious. It must be clearly understood that she had never posed for Degas, that she was his friend and not one of his models.Their relationship had been on an altogether different plane: artist to artist, mind to mind. There were very few people in the world who could claim to have been a friend to Edgar Degas, but Suzanne Valadon had been. Of this she was prouder than of any other friendship she was ever to have.She had brushed against the angel's wing.
瓦拉东第一次参展沙龙也是德加帮她投的,一共投了五幅,德加自己提前把一幅买下来了。哪想瓦拉东临时反悔,撤回了,德加得知后特别生气,让她赶紧把自己那幅送过来。之后德加身体越来越差,不能出门,但他依然很关心瓦拉东的作品。一些留存的信都是在问她,最近有没有新的作品,怎么不拿给他看了呢,他很期待。这段忘年交真是让我很感动。
几年前我看过一幅瓦拉东的自画像,一下便爱上她了。她的画并不像德加的芭蕾舞女那样有美感,大多是大喇喇得躺在沙发上或者床上,完全没在管审视者喜不喜欢,很自然的生猛。也像是女生宿舍,私密,没有异性的审美眼光,所以毫无情色的成份。视角和同时期马蒂斯、德朗、弗拉芒克这些野兽派的画家都不一样。她也画母子,画中经常出现儿子尤特里罗和她的母亲,但又不同于比她早的卡萨特和莫里索,卡萨特和莫里索的母子画是很有岁月静好的味道的,但瓦拉东的写实、凌厉,感觉就是把在外边野的孩子拎了回来,然后随手画了一下。
当初这本书买回来后,我把快要碎成渣渣的封面粘了一下,因为我很喜欢”布吉瓦尔之舞“这幅画(这幅在波士顿美术馆),但看完之后我反而觉得并不应该放这一幅,这是Suzanne Valadon的传记,模特不是她职业,画家才是。她的作品才应该当封面!
16,The Color Purple
By Alice Walker
Time moves slowly, but passes quickly.
Celie有过两个孩子,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Celie有过爱,是妹妹给的,但妹妹可能已经死了,从她丈夫试图强暴妹妹不成把她撵出去开始,她可能已经饿死了。二十世纪初的南方,一个黑人女孩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生活。Celie说,没事,这辈子很快就过完了,去了天堂就有幸福。
1985年斯皮尔伯格把这本普利策获奖小说搬上银幕,并拿到了奥斯卡十一项提名。2023年新版上映,我是先看了新版,额。。。不太懂好在哪里。除却歌舞,留给故事的时间并不多,人物都不太讲得明白。后来找斯皮尔伯格那版看,给我看哭了,原来这个故事这么感人,进而又去买了书。看完书发现新版影片不是一般得渣啊,严重怀疑编剧是不是直接把斯皮尔伯格的本子拿过来改了改,根本没看过小说。就很像是班里差等生抄作业,连符号都抄不明白。
举个例子。比如”紫色“,这是个很重要的意向。虽然Celie过早经历了太多磨难,但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不健全的。这时候她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极度美艳极度有生命力的女人Shug,这个女人告诉她,上帝渴望被赞美,它希望你聆听和感受这个美丽的世界,要不紫色这么珍稀这么美的颜色岂不是白白浪费。
God love admiration,….just wanting to share a good thing. I think it pissed God off if you walk by the color purple in the field somewhere and don’t notice it.
这很颠覆Celie一贯认知中的上帝形象,它居然也会想要赞美?!并且Shug 觉得上帝不应该是Celie认为的大胡子强壮白人男性形象,他应该是无形的,是在每个人心里的。以及不要指望上帝能听到祈祷,因为如果它听得到人间就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If he ever listened to poor coloredwomen the world would be a different place.
这次聊天对Celie而言无疑是颠覆三观的,但同时也是她自我意识觉醒的开始。
我非常佩服斯皮尔伯格对这一意向的处理。首先他保留了这次对话,并还原出一大片紫色花海,可太美了;其次他在电影开头还加了一场戏,Celie小的时候和妹妹玩耍也是在一片紫色花海,这是Celie为数不多的快乐回忆,加深“紫色”在Celie身上幸福的印记;最后是大结局时,Celie房间的墙纸上满是紫色的小花,完成了人物的成长过程。高级啊!太赞了!但是到新版,导演居然把紫色换成了橡树,橡树是一种非常有南方印记的植物,比如《乱世佳人》就有用,它放在电影里有很强的年代象征意义,强调有色族群。但这和原文的理念毫不沾边,这个故事不应该只强调种族。总之再一次感叹好莱坞水准的下降。
17,切尔诺贝利的祭祷
作者 阿列克谢耶维奇
切尔诺贝利,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主题,可以试图为人类辩解。也许,这一切其实非常简单:你蹑手蹑脚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停在门口?!走进……
走进这个美好的世界,它让人惊讶……生活就是这样……
整册书的第三本了,还是一如既往的精彩。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一时二十三分五十八秒连续爆炸摧毁了坐落在白俄罗斯边境附近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四号动力机组的反应堆及建筑。切尔诺贝利之灾成了二十世纪最大的技术劫难。德国法西斯在伟大的卫国战争年代毁灭了白俄罗斯大地上六百一十九座村庄及其村民,而切尔诺贝利之灾使国家失去了四百八十五座村落,其中七十座已永远葬于地下。每四个白俄罗斯人即有一个人在战争中死去,而今每五个白俄罗斯人就有一个住在污染地区——也就是说有二百一十万人,其中包括七十万儿童。白俄罗斯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即为辐射。戈梅利州和莫吉廖夫州(深受切尔诺贝利灾难之害)的死亡率比出生率高了 20%。
阿列克谢耶维奇依然使用了熟悉的报告文学形式。这本书前前后后历经二十多年才成型,走访了无数和切尔诺贝利相关的“小人物”,试图透过这无数鲜活的讲述,无数深埋多年的欢笑和眼泪,无数无法回避的悲剧,无数杂乱无章的思绪,无数难以控制的激情,看见唯一真实的和不可复制的人类史。我爱看阿列克谢耶维奇的原因就在于,她的文字非常简单,没有任何修饰痕迹,但却能数次被震撼到,可能这就是真实的力量。
译者后记中也提到了曾在北京与阿列克谢耶维奇就纪实文学是否等于新闻报道有过探讨。阿列克谢耶维奇认为,纪实文学在二十世纪的苏联文学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古拉格群岛》堪称苏联文学非虚构的典范。她说,非虚构绝非简单意义上的新闻报道,而是作家经过提炼和淬火的心灵写作,是作者灵魂与人类精神的展现。
俄罗斯文学讲究传承,阿列克谢耶维奇是俄语作家,所以,她与俄罗斯文学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精神联系。她说,俄语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前有蒲宁、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后有肖洛霍夫及布罗茨基,在她之后,还会有其他作家再获奖,这是文学一脉相承的结果,是俄语创作的胜利,是俄罗斯文学的骄傲。
我一直很钟爱俄罗斯文学。俄罗斯文学有股很独特的魅力,不知是东正教的原因还是寒冷的环境,斯拉夫民族的底色总是很痛苦。这次在《切尔诺贝利的祭祷》这本书也看到了他们自己的一些思索。
比如这段:
有人写道,在二十世纪一一现在我们已经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而教导我们的依然是十九世纪的文学。主啊!这个问题依然经常困扰着我⋯⋯我和很多人讨论过⋯⋯我们是谁?是谁?
再比如这段:
“我们喜欢你们这里,”他们(国外记者)说,“我们在这里可以获得强大的能量。”你想象一下……一个意外的回答,对吗?对他们来说,也许,我们的人,我们的感受,我们的世界,还有某种未知的东西,神秘的俄罗斯精神……吸引着他们。我们自己也喜欢在厨房里喝酒,争论这个问题……我的朋友有一次说:“如果我们吃饱了,忘记了痛苦,谁还会对我们感兴趣?”我忘不了这句话……但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对我们感兴趣,是对我们本身感兴趣?还是对我们提供的写作素材感兴趣?抑或是,可以通过我们去理解什么?
我们怎么总是围着死亡问题打转呢?
不变的只有人类的痛苦……这是我们唯一的资本,是无价的!
一位历史学家这样评价切尔诺贝利人——
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工作的人有许多是从村里来的。白天在反应堆上班,晚上就回到自己家的菜园,或者去邻近村庄的父母那里,他们还要用铲子去种土豆,用叉子把肥料撒开……同样还要用手去收获……他们的意识里只有两件事,只有两个时代:一个石器时代,一个原子时代。就这两个时代。人就像钟摆一样在两个时代间来去。你可以想象一下,卓越的铁路工程师们铺就的铁路上,火车飞驰,而火车司机的位置就是昨天马车夫的位置。这就是俄罗斯在两种文化之中行走的命运。在原子和铲子之间。
18,A Christmas Carol
By Charles Dickens
I will honour Christmas in my heart, and try to keep it all the year. I will live in the Past, the Present, and the Future. The Spirits of all Three shall strive within me. I will not shut out the lessons that they teach. Oh, tell me I may sponge away the writing on this stone!
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Scrooge是个极度自私、冷漠的怪老头,唯一能跟他说得上话、称得上朋友的就是他的合作伙伴Marley,可惜已经死了。圣诞将至,在他气鼓鼓抱怨了一整天“圣诞有什么值得过的”,“员工居然还要请假”之后回到家,竟撞上了Marley的鬼魂。而这个鬼只是打个前阵,目的是告诉老Scrooge,还有三个鬼要来找你。
这三个幽灵分别代表了过去、现在和未来。“过去之灵” 让他看到在孤单寂寞的童年生活中,妹妹对他的爱,以及他当学徒时,仁慈善良的老板Fezziwig在圣诞之夜和大家一起开心跳舞,款待员工的情形。于是他的心开始被软化,自责自己对待雇员的态度,也对自己从一个贫穷却快乐的年轻人变成一个富有却失去亲情的老板感到懊悔;“现在之灵”带他到被他骂的员工家里,这是一个贫寒之家,没有圣诞礼物,没有火鸡,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未来之灵”让他看到在他衰老之后病卧在床, 连圣诞节也没有亲人朋友来看望的孤苦景象。于是,他开始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发现原来施与比接受更快乐。
嗯,是个很俗套的故事,和如今诸如《真爱至上》的俗套圣诞电影一样。但节日就是要俗套啊,要氛围感,要“幸福快乐”的结局。说起来,圣诞传统甚至都是这本书发起的。在狄更斯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因为改宗很多人已经不过圣诞节了,甚至会觉得圣诞节是异教徒的买醉狂欢。但正是因为这本书,一些圣诞节的约定风俗,诸如家庭团聚、互换礼物、圣诞餐饮、甚至“Merry Christmas ”的说法由此在英国得以流行。因此,狄更斯也被称作“圣诞之父”。当然有些圣诞传统也发生了改变,比如狄更斯觉得圣诞一定要有鬼,还要吃火鸡,这些如今都成了别的节日的保留剧目。
《圣诞颂歌》出版的那年——1843年,狄更斯生活很是困窘,想尽快出一本书赚生活费,于是有了在圣诞前写一个圣诞故事的点子。书最终在当年12月17日开始销售。狄更斯深信这本书一定会得到人们的喜爱。不过他却怎么也没估计到,反应竟然会如此强烈。第一版6000册在圣诞节前夜便销售一空,不少人因为没有买到书而感到可惜,希望能马上再版。
狄更斯也收到国内外大量热情洋溢的信件,它们来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之手。有的谈起了自己的家庭,有的描绘了全家人坐在壁炉前朗读《圣诞颂歌》的动人情景,有的说为《圣诞颂歌》精心制作了特别的小书架以便妥为保存。“这本书看上去是那么小那么薄,但却是英国的财富。”小说家威廉·撒克里评论道,“不论男女老少,都将其视为珍宝。”在这位大作家1870年逝世时,伦敦一位贫穷的孩子曾问道:“怎么,狄更斯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不也会死吗?”由此可见狄更斯在人们心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好的,借此祝大家圣诞&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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