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月14日上午在辽宁人民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首先进行了选举。大会宣布了当选的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宣布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另发);表决通过了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会上,当选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通过的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大会宣布了沈阳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会后,由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告。
大会表决通过了《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来源: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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