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镇广大群众: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编造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予以高额回报为幌子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利用社会资源做大声势,常见如召开讲座,组织旅游、赠送纪念品,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获奖证书、政府批文、“技术认证”,公布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等。通过返点、分红,给集资参与人按期如约支付收益,诱使集资参与人相信资金安全及预期收益可实现,进而投入更多钱款,甚至动员亲友加入,使得集资金额越滚越大。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因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人去楼空,项目整体“爆雷”,此时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及预期收入均难以兑付。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才能向社会公众融资。无论这个企业名气多么大,无论是哪一个行业,也无论他获得过多少奖项,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融资,就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将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您也可以,把这封告知书,传播出去,告诉更多的人,让他们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举报电话:88766007;88738130
邛崃市天台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素材来源:社区治理办
编辑:庾宏敏
校稿:谢森越
审核: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