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提示(二)

文摘   2025-01-28 16:30   云南  


导语

龙腾瑞气辞旧岁,蛇舞三春迎新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确保队伍安全和执法执勤规范有序,“云岭雄关”公众号将陆续发布《安全提示》。希望广大民辅警认真学习领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除夕更阑人不睡

厌禳钝滞迎新岁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辞旧迎新、喜气洋洋

节日期间,这些安全事项不容忽视!


1

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烟花虽美

小心有“炸”



1.单位营区内(含警务室、执勤点、家属区)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

3.各单位不得在营区内及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苗头;

4.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日对营区进行安全检查,营区周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后,要对营区及周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确保绝对安全;

5.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2

饮酒禁忌安全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亲朋好友聚会饮酒要适量

牢记事故“杯”剧 不做千古“醉”人

防止因过量饮酒

导致言行失态失控

甚至违纪违法、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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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子敬

校对:靳   鑫

图片、视频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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