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5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的规定,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绍旭,男,汉族,1964年2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西充县仁和镇凤和社区7组5号。
被执行人:袁明春,男,汉族,1971年3月8日出生,住四川省西充县常林乡高石梯村7组。
被执行人:李应富,男,汉族,1964年4月19日出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黑拱桥村9组36号。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