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南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时间和区域通告如下:
全年任何时段在禁售禁放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蜀北街道:
黄家坝社区、新华路社区、翻身街社区、水景湾社区、金华街社区、新华路西段社区、金洞路社区、新安路社区、蜀北社区、金鱼桥社区、向阳社区、石子岭社区、新华社区、振兴街社区、金鱼岭社区、草市街社区、五里社区、中心村、席家村、黑水塘村、松云洞村。
(二)滨江街道:
后街社区、东街社区、前街社区、东风路社区、三元街社区、南街社区、晓霞路社区、振兴街南段社区、瑞安路社区、正街社区、北街社区、文庙街社区、凌云路社区、礼泉街社区、东园街社区、红电社区、东南街社区、长沟社区、晓霞社区、浩口社区、五面山村。
(三)满福街道:
琴台寺社区、火峰山社区、陵峰社区、临江社区、油房沟社区、环江寺社区、富湄山社区、安坝梁社区、大石桥村、玄真观村、九经洞村。
(四)南隆街道:
老君山社区、双桥子社区、清水社区、望月社区、改清社区、望南村。
(五)老鸦镇:
红湖社区、碾娅村、流杯村、梓憧村、花园村。
(六)经济开发区:
河东、河西工业园区。
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不得以婚丧、搬家、建房上梁、购置新车、生日庆祝、商铺开业等名义在禁售禁放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合的,以本通告为准。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