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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的时代,各种网络货运平台应运而生,极大实现了物流效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越来越多的货主、货车司机选择通过网上平台接单拉货。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瞅准机会,利用货运平台实施诈骗。近日,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冒充“货主”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24年7月30日,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孙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找司机运输货物被骗了。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前往山东青州、山西长治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赵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山东青州人)通过某货运平台冒充“货主”发布了一条篡改受害人孙某某找车拉货的信息,并标注高额运费,犯罪嫌疑人赵某(男,山西长治人,司机)接单后,该陈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让其接上受害人孙某某的原订单,获取装卸货地点,后犯罪嫌疑人赵某(司机)按照发货地点装货,拉往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指定的收货地点卸货,导致受害人30余万元被骗。目前,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临汾365便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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