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知

政务   2024-12-21 19:36   黑龙江  


尊敬的燃气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饶河县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确保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人员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消除用户自提购气液化气钢瓶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的通知》(黑燃专办发〔2024〕13 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起,饶河县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公寓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及可调节式减压阀、普通橡胶连接管。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液化气站或配送人员上门处理。燃气用户积极配合整改液化气公司送气服务人员入户安检后告知的问题,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实名制登记销售工作,如实提供实际用气地址及姓名电话等用户信息。

  三、用户可通过各液化气公司服务电话进行购气咨询。

  宝饶气站:
  0469-5620870
  13009982416(微信同号)

  欣燃气站:
  13284690726(微信同号)

  佳河气站:
  县内18345829987(微信同号)
  乡镇农场:
  13091797624(微信同号)

  胜利气站:0454-5805777
  胜利农场:13039644779
  八五九农场:13903645303

饶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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