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作为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持续完善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起全学段、全学校类型、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与完成学业,助力其人生出彩。
高等教育阶段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从2024年起,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国家助学金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服兵役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若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时,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展望未来,学生资助工作仍需砥砺前行。在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伟大征程中,让学生资助这盏明灯照亮更多学子的追梦之路,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使每一个怀揣梦想的孩子都能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振翅高飞,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