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校友,各界朋友:
在时光的温柔抚摸下,华东政法大学,这颗镶嵌于沪上的璀璨明珠,已经度过无数美丽的斑斓岁月。值此华政复校45周年之际,为共同追寻那些“被我们珍藏的青春记忆”,现特发起“情怀华政——穿越时空的记忆”档案史料征集活动。让我们带着一颗对华政的感恩之心,一同回顾,一同分享...
是否还记得,在校园桥上
我们曾并肩奔跑
汗水洒落,笑声飞扬
在古朴的教室里
我们挑灯夜读,为理想奋力拼搏
在明法楼前的北广场
我们分享欢笑,共度青春时光
这一切,都是我们心中最宝贵的回忆
是华政独有的情怀篇章
百年沧桑,七秩芳华,华政见证了时代的更迭与辉煌的演进。无数莘莘学子、辛勤教师,在这片土地上交织,编织出一幕幕动人心弦的故事与瞬间。每一片落叶轻舞,每一声鸟鸣悠扬,都仿佛在低语,承载着往昔的记忆与深情的寄托,它们是时间最温柔的笔触,镌刻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90年代华政长宁校区校门
华政松江校区北大门
或许,您曾在这片土地上,借着柔和而昏黄的灯光,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简陋的座椅旁,是您青春最闪耀的模样。
50年代学生在苦读(档案馆藏)
80年代学生在苦读(档案馆藏)
学生在松江校区图书馆苦读(宣传部提供)
或许,您曾在篮球场上展现矫健绰约的身姿、红五月汇演时的高歌一曲,都是生命的舞动、青春的热血。
50年代学生在运动(档案馆藏)
79年学校发的运动服
(1979级2班李崇芝捐赠)
1987年校运会场景
(1986级犯罪学系郑晓燕捐赠)
校篮球队运动服
(1989级经济法系蒋爱平捐赠)
90年代学生在文艺表演(团委提供)
1996年5月歌咏比赛(团委提供)
2003年在北广场举行红五月集体舞
(法律学院03级学生辅导员陆利平提供)
又或许,您常在那座校园桥上悠然往返,于日常的忙碌与学业的繁重间,偶得片刻停留,眼前的景致便化作苏河最温柔的风景画,让人心旷神怡。
50年代学堂桥(档案馆藏)
长宁校区大草坪(团委提供)
80年代河东宿舍(档案馆藏)
80年代刚建成的河东新教学楼(档案馆藏)
即将拆除重建的新教(宣传部提供)
2003年建设中的明法楼(档案馆藏)
在学术的浩瀚星空中,您受良师指导,与智慧的光芒相遇;亦或,您与挚友相逢,忙碌与欢笑交织成最绚烂的篇章……这些师生情、同窗情都构筑了您立体而多彩的青春记忆,温暖而深刻。
50年代民法教研组的老师对学生进行口试
(档案馆藏)
79级2班荣获1982年度“全国先进集体”
(1979级林燕萍提供)
82级第一次穿校服时同寝室六女生到照相馆的合影
(档案馆藏)
82级法律系民三班第一小组校园合影
(1982级曾祥全捐赠)
90年代老师和学生一起交流谈心
(团委提供)
90年代学生在长宁篮球场练习交谊舞
(团委提供)
2003年,法律学院0308班学生在一食堂一起包饺子
(法律学院03级学生辅导员孙帅梅提供)
光阴流转,情怀永驻。定格的瞬间,铸就了永恒的华政。
1952华东政法学院奖章
(徐盼秋女儿徐小萌捐赠)
华东政法学院旁听证、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证、1982年学校自编的《中国法制史》自学指导书、1953-1969届华政校友通讯录和1982年、1992年两版华政校友通讯录、华政40周年校庆纪念徽章等(原私立东吴大学法学院1951级学生,我校1952级学生王平生捐赠)
90年代学生生活用电话卡、搪瓷碗、录取通知书等
(1998级经济法系杨仲凯捐赠)
学生证和团委工作证
(1988级犯罪学系孙箫捐赠)
送给毕业的DV(2002级国际法系费林云捐赠)
岁月无言,档案有声。每一帧照片、每一件实物,都是岁月赠予的璀璨明珠,它们闪耀着青春的光华,这些不仅是您个人记忆的珍贵宝藏,更是华政历史中不可或缺的璀璨篇章。
我们期待您来投递您与华政的记忆…我们渴望倾听您与华政的故事...一起回忆那时的我们,那时的青春,一起穿越时空的记忆,情怀华政!
在华政学习、工作的照片、实物
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奖牌、奖状、奖章、证书等;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含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如教师手稿、教案、教材、教具、讲义,出版物(专著、译著、编著、简报、画册);学生笔记、试卷、作业、图纸、实验实习报告、图片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在华政生活的照片、实物
如校徽、纪念章、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饭(粮)票据、画册、印章、文具;日记、书信、回忆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等。
如各类生活照片、合影照片、纪念册及通讯录等。
华政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等
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文
字、照片和实物等
接受捐赠
以接受捐赠为主要征集方式。电子版本的照片、视频和音频资料可以通过指定邮箱捐赠,也可以刻制光盘邮寄捐赠;实物资料通过来访和邮寄方式捐赠,确有不便者可电话联系档案馆登门接收。纸质资料同时接收纸质件和电子件,原件不便提供的,可提供复印件、扫描件。
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亲属)。
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对于特别有价值和珍贵的校史资料及实物原件,捐赠者和学校可以友好协商其他征集方式。
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此后,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的捐赠。
提供捐赠品说明
捐赠图片、照片及音像资料等的,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照片背景、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事由、照片主要人物姓名、时任职务等信息;
捐赠实物的,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使用者、使用用途以及其他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
捐赠文字资料的,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等信息。
如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小故事,也请一并概述说明。
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捐赠来源合法、背景合理、真实有效
馆内保管与证书
捐赠品经鉴定有史料收藏价值的,档案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整理、保存并提供利用,并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优先使用权
捐赠者可以优先利用捐赠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的部分,学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限制开放内容
捐赠者可以在捐赠时附书面说明,对捐赠品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原件捐赠品所有权
捐赠品为原件的,其所有权归属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展出时注明其来源及捐赠者。
复制(翻拍)捐赠品使用权
捐赠品为复制(翻拍)件的,其使用权归属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展出时注明物件出处。
联系人
华东政法大学档案馆 王老师、卢老师:021-57090049
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 谭老师:021-62071297
电子邮箱
“华政档案史料征集”邮箱:
hzdanganzhengji@ecupl.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C202,华东政法大学档案馆收,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