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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总部经济区体育馆、
运动馆及文化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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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商项目为石岐总部经济区体育馆、运动馆、文化活动中心,位于石岐街道富康北路两侧,毗邻华侨中学(高中部)、石岐中学、石岐第一小学、岐江实验小学等多所重点中小学,附近分布雅居乐御滨名门、时代云图、华发学府等多个高级住宅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位置优越。
体育馆位于石岐街道富康北路西侧,占地面积10196.7㎡,总建筑面积为17274.12㎡,其中地上两层建筑面积为6465.26㎡,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10808.86㎡。
体育馆可供举办运动培训,羽毛球、篮球、电竞等文体比赛活动。
运动馆与体育馆相邻,占地面积4298.2㎡,总建筑面积为11529.57㎡,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6342.83㎡,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5186.74㎡。地上一至四层为室内运动场,地下两层为车库。
运动馆可供健身房、体育项目场地(羽毛球、乒乓球、 台球、瑜伽、体操、拳击、武术等)、运动康复中心等项目使用。
文化活动中心位于石岐街道富康北路东侧,占地面积5268.30㎡,总建筑面积为10323.64㎡,其中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2661.28㎡,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831.18㎡,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3831.18㎡。
文化活动中心可供举办各类艺术和文化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电影放映、展览等。
* 以上场馆实际面积以证载为准。
1.吸引广大商家品牌入驻,提升体育馆、运动馆、文化活动中心场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快推动总部经济区的资产盘活利用,带兴带旺总部经济区的人流量,促进人口集聚、产业集群。
2.多元化商业合作:与各类商家展开合作,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产品,将其打造成集体育比赛、健身休闲、餐饮娱乐、专业用品店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活动中心,满足附近及周边居民的活动和消费需求,促进总部经济区的经济发展。
1.场馆可以承包、租赁经营模式进行运营合作。
2.运营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运营。
一
固定投入
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且投资期不超过5年。
二
租金
租金不低于100万元/年。
三
租期
租赁期10年或以上。
四
租金递增
租赁期起每五年递增10%。
五
免租约定
免租期1年。
六
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为一年租金即不低于100万元。
1.具有相关项目承租、运营经验以及相关教学资质的,合法经营资格的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产业企业等。
2.承诺向政府开放公益时段:体育馆30天/年,运动馆10天/年,文化活动中心40天/年。承诺每年举办市级比赛2次,省级比赛1次,国家级比赛1次,国际级比赛1次;国内文化交流活动2次,国际文化交流活动1次。
3.运营方对场馆的改造投入,需包括但不限于灯光、座位、健身设备、球类运动设备等,并负责场馆日常运营的管理及费用。
4.运营方因自身原因提前退出项目运营的,需补交免租期租金(按照合同年租金标准);出租方没收保证金,且不补偿运营方对场馆的投入。
1.意向单位需提供的方案文件(要求详见附件)数量为8份、声明书1份(详见附件)、各类证照1套等;各类证照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方案及其他材料应采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
2.方案文件须用大号信封密封包装,贴好封条,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3.方案文件一经送达,其文件不予退还。
4.方案文件无效、作废情况:
(1)方案文件送达的时间超过规定的送达截止时间。
(2)未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方案文件未按要求的份数和内容编制、装订、密封;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3)方案文件内容不符合公告文件的要求;未按规定格式报价。
招商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7日-11月21日
17:00前
方案文件提交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2号410室
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部
联系人及电话
梁先生
13424572406
0760-89989310
本次招商旨在征集意向方,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石岐总部经济区体育馆、运动馆及文化活动中心招商运营方案(示例)
中山石岐发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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