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8)鲁15行终13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李 扬
审判员 孟庆杰
审判员 李利华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