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的程序
答
所有失信信息均可申请修复,遵循申请、受理、审核的程序,为经营主体申请解除信用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制度保障。
相关条文:
第二十七条 信用信息修复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信用信息修复申请,上传失信行为已纠正、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二)受理。处罚机关应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审核。处罚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录入全国水利监管平台,由全国水利监管平台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对于同意修复的,全国水利监管平台及时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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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