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由广东省文物局核报、潮州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为潮州古城保护发展明确了目标、提供了路径。
示范区建设范围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达环城南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以潮州古城为核心,拓展至周边的韩江两岸、凤凰洲北端、潮州八景等区域,适当兼顾潮州市域内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密集区域。
实施方案建设目标为创立价值保护、系统管理、绣花功夫的文物保护管理潮州模式,塑造共建共享、跨界融合、古今辉映的古城保护发展潮州格局。具体工作包括四个方面,涉及18项任务和35个子项。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深入学习贯彻文物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资源管理、保护修缮、督导检查等机制。二是搭建多方平台,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建立众议平台,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是实施重点项目,借鉴“潮绣”针法,通过“缀绣”“垫绣”“拼绣”“贴绣”等不同“针法”实施8个示范项目,串联、提升、整合、赋新古城文物资源。四是深化研究阐释,加强与高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注重海内外潮人对文物价值阐释的话语权,挖掘潮州故事、唱响潮州声音。
“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于今年全面启动,将于2026年接受国家文物局的评估认定。
编审:纪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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