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发布最新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打击飙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辖区高速公路区间限速设备位置进行调整,同时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驾乘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具体如下:
编 辑:孙常飞 责任编辑:李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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