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苏金森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时事   2025-01-10 17:11   山东  

1月10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受贿一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1年8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苏金森利用担任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3万余元,其中2137万余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苏金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金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金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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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山东高法”公众号

编辑:李晨 校对: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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