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情绪消费”风险提示

时事   2025-01-10 08:51   山东  

从“禁止蕉绿”成为打工人新的上班搭子,到虚拟商品“爱因斯坦的脑子”全网爆火,再到各类叫醒、陪聊、哄睡等服务受到热捧,你是否也享受过“情绪消费”带来的快乐?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示:
情绪消费主要指的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受到情感驱动,追求情感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慰藉,它具有消费虚拟化、心理补偿性等特征。情绪消费可以帮助部分消费者疏解内心烦闷、获得心理慰藉,但也只是自我调节的一种手段。消费者或许能得到短暂的快乐、满足,关键还是要面对现实,积极应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作为一种新业态,情绪类消费中也潜藏着风险。
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消费者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情绪消费服务,有时难以核实服务提供者身份、背景等真实信息,且可能需要向商家提供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增加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服务质量难保证。很多情绪消费网店的销售页面只有简单的价格介绍和下单流程,对从业者的资质、从业时长、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均未体现,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时不仅不能提供有效服务,可能还会对消费者心理造成伤害。
法律和道德风险。部分商家被利益冲昏头脑,打法律和道德的“擦边球”,利用情绪类消费的模糊边界,提供低俗、不良甚至违法违规的服务。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风险。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过度营销,推出各种新奇的“无厘头商品”,或者根据服务提供人员颜值、情商设置不同等级的情绪消费服务,夸大商品价值,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必要的消费。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情绪消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如下:
请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警惕,审慎选择服务,尽量选择可信、安全的网络购物平台,谨慎对待诱导性营销手段,避免提供过多敏感信息,以防隐私泄露。如果遇到情绪困扰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治疗。
请相关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请网络平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者资质、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审核,完善平台用户投诉和举报机制。
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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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苏冉

编辑:邵猛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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