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开灯不仅为了看清楚路况
也是为了让其他驾驶人、行人
尽早发现自己驾驶的车辆
滥用远光灯
虽可能是一次有意或无意的瞬间之举
这个行车中的小细节
却可能带来永久的伤害
蜀黍先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滥用远光灯
都有哪些危害?
远光灯眩目有瞬间致盲效果
远光灯的发光强度远高于近光灯
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骑行者
行人等因眩目而瞬间致盲
到底有多危险?
来举个例子
远光灯会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
远光灯产生的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
滥用远光灯易引发“路怒症”
脾气暴躁的驾驶人在会车时如果被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可能会“以牙还牙”,用远光灯回照对方,导致不理智的危险驾驶行为。
跟车时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前车驾驶人
近距离跟车时使用远光灯,前车内外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使前车驾驶人产生眩目,难以观察到周围的交通环境。
由此可见
滥用远光灯有多危险
那么
远光灯到底该如何使用呢?
哪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禁止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若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首先注意自己是否无意间打开了远光灯,同时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若对方无视提醒,应将视线右移,减速靠右行驶,谨慎会车;
若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应靠边停车,待来车通过后再行驶。
在此
石台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夜间行车请慎用远光灯、善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