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
因本次水灾致使房屋设施、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坏有迫切换新需求的受灾群众
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申领方式
申请人向其房屋受损地址所在村(居)一级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供:
(1)受灾群众资格认定表(电子版附在本文最下方)
(2)受灾佐证材料(如带水印照片)
(3)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4)申请户户口本全本内容复印件
(5)户内购买人活动期间购买后开具的购物凭证(购物小票、销售发票)
注意事项
1.受灾群众的认定以申请人所在镇(区)出具的受灾证明为准。
2.每户仅可申请一次购买产品金额总和的20%政府补贴,建议尽早购买申请。
3.农村自建房的权属证明材料,可提供任一材料(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证明材料可为拆迁安置协议和选房通知书。
上述政策为灾后惠民专项政策,可与其他普惠性政策同时申请。最终解读由琼海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琼海市商务局:62699382
嘉积镇:62920055 博鳌镇:62778241
中原镇:62685641 潭门镇:62768241
塔洋镇:62910351 万泉镇:62880305
会山镇:62619961 石壁镇:62605192
龙江镇:62620051 阳江镇:62630241
长坡镇:62711641 大路镇:62730228
彬村山华侨经济区:62720211
符合条件参与活动的家居企业名单(第一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符合条件参与活动的家电企业名单(第一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来源:琼海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