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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周村镇关于违法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管控工作,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周村镇所辖行政区划内。
二、举报内容:违法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的行为。
三、奖励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经查证后确认属实。
3、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对于举报非法售卖、运输散煤的一经查实,对举报者奖励500—2000元,举报农户存储、燃烧的,视情节予以奖励!
五、举报电话:0312-2647195
六、奖金领取方式:举报线索经认定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凭有关证据(举报记录、现场照片、本人身份证等)一个月内到周村镇人民政府领取奖金。
特此通告。
定州市周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